社區調解中心去年共接獲24起吸煙糾紛,當中只有兩起最終進行調解,並且調解成功。若中心無法順利調解糾紛,當事人可到鄰裏糾紛仲裁庭報案,由仲裁庭法官下令各方接受強制性調解、輔導或交由法庭聽審。
去年有216起因吸煙引起的鄰裏糾紛,但最終在社區調解中心完成調解的卻只有兩起。受訪居民認爲,由于法律允許國人在住家吸煙,吸煙者大可不讓步,調解也可能無濟于事。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不久前書面答複義順集選區議員李美花的國會詢問時透露,建屋發展局去年接獲的3493起鄰居糾紛投訴中,6%與吸煙相關。
黃循財說,鄰居糾紛最好由各方私底下解決。若需要調解,居民可到社區調解中心,由受過訓練的中立人士幫助居民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社區調解中心去年共接獲24起吸煙糾紛,當中只有兩起最終進行調解,並且調解成功。若中心無法順利調解糾紛,當事人可到鄰裏糾紛仲裁庭報案,由仲裁庭法官下令各方接受強制性調解、輔導或交由法庭聽審。
鄰居不願放棄抽煙權利
與女兒同住的陳賽珠(87歲,退休者)因鄰居吸煙,導致一家天天受二手煙困擾。女兒嘗試與鄰居溝通,但對方卻理直氣壯地表示他有權在自己住家抽煙,因此不願意讓步。
女兒嘗試向政府部門等投訴,當局都建議她與鄰居進行調解,但她不認爲調解有用,不想浪費時間。“鄰居的態度不友善,不願放棄抽煙的權利,因爲他知道法律有利于他,在家抽煙在法律上並沒錯,所以調解也行不通。”
居住在聚落式排屋的女兒,與鄰居的單位只隔了一道矮牆,因此二手煙很容易飄進她的住家,導致她經常咳嗽。她擔心長期下來家人的健康會受影響。
另一方面,衛生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次長安甯·阿敏本月初回答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的國會詢問時,引述2016年“國際疾病負擔”研究,指本地前年共有2278人因吸煙或吸二手煙而死亡,意味每天平均有六人因煙草的使用而去世,數目與2010年相似。
同一項研究顯示,約7%的本地“疾病負擔”(disease burden)因煙草導致,當中1%是因二手煙,6%因吸煙。疾病負擔指的是因生病或過早死亡而損失的健康生活年數。
安甯·阿敏說,二手煙所造成的健康問題與吸煙者相似,包括眼鼻喉不適、呼吸道感染的風險更高、哮喘等呼吸道問題惡化,以及更可能患上心髒疾病、中風和肺癌等。
丈夫受不了妻子抽煙報警
連勇勝(68歲,退休人士)和65歲妻子住在一房一廳的組屋,每當妻子抽煙時,整個住家就會彌漫煙味,就算開風扇吹散煙味也起不了作用,讓連勇勝成了二手煙的“受害者”。
他透露,妻子每天在家會抽約10根煙,就算站在窗口旁抽煙,他仍然會聞到煙味,同時也會影響其他居民。
上個月,他吸進她的二手煙時,胸口感到不舒服,忍無可忍決定報警向警察求助。這已是連勇勝第二次爲此報警,第一次是在兩三年前。他稱,他是當著妻子的面報警,妻子是理智的人,並沒生氣。
“警察上門後沒作出任何警告,只說她也是屋子的主人,有權在家抽煙,法律沒有條規可以控告或對吸煙者罰款。”
連勇勝透露,抽煙10多年的妻子知道抽煙對自己和家人的健康都不好,並多次嘗試戒煙,但由于意志力不強,不久後煙瘾又發作。妻子目前有糖尿病,因抽煙影響健康,半夜經常咳嗽。
他指出,政府早前立法規定多個公共場所不能抽煙,妻子就回家抽煙。他說:“我相信立法能幫助我太太戒煙,因爲她是很怕罰款的人,凡是會被罰款的事,她都不敢做。因此,這種會被判罰款甚至坐牢的刑罰,能對在屋內吸煙起著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