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羅控股創辦人的孫子王鎮原本被控販毒,在國家法院被判無罪後,罪名改爲企圖擁毒而認罪坐牢兩年。控方不滿裁決,上訴要求定他販毒罪,並要加重他的刑罰。高庭法官以控方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王鎮涉及販毒爲由,維持國家法院原判。
43歲的被告王鎮是美羅控股已故創辦人王梓琴的孫子。《聯合早報》日前報道,他是在2014年10月向一名毒販訂購毒品,在要交易時被捕的。毒販供證時稱,他打算把92.68克大麻及385.1克大麻混合物賣給王鎮。
控方原本以兩項與毒販串謀販賣毒品的罪名提控,但王鎮並不認罪。
經過爲期六天的審訊後,國家法院法官接受了王鎮辯護,認爲王鎮訂購毒品是滿足自己需求,在去年五月裁定他販毒罪名不成立。
這兩項控狀後來被改爲刑罰較輕的企圖擁毒罪,王鎮認罪後,被判入獄兩年,去年7月開始服刑。
控方提出上訴,要求高庭推翻國家法院的裁決,請求法官判他兩項販毒罪罪成,將刑罰增至六年監禁,並且鞭刑六下。
控方堅持王鎮涉及販毒,指他在家中已經有超過350克的大麻,但卻向毒販訂購另外超過450克的大麻。控方認爲,若都是他一個人服用,並不符合常理,即便是根據被告聲稱的“用量”來算,還是會有過多的存貨。
控方指出,被告很有可能將剩余的毒品銷售給他人,並表示王鎮曾打算將毒品轉手給至少其他兩人。
高庭法官符曉平昨早駁回了控方的上訴,維持國家法院法官的原先判決。
她認同國家法院法官的觀點,指控方並沒有提出確鑿的證據說明王鎮涉及販毒活動。針對控方認爲王鎮擁毒過多,她指出,若根據王鎮自稱每個月服用約350克的大麻來算,他打算“囤積”的分量大概就只有兩個多月。
控方要求加重刑罰一年 案展下月審理
另外,控方也上訴加重王鎮企圖擁毒的刑罰,要求把刑罰從兩年增至三年。
控方認爲,兩年的刑罰不足以懲戒被告,認爲更重的刑罰才足以起到阻嚇得作用。控方針對刑罰的這項上訴,展至下個月1日審理。
除已定罪的兩項控狀外,王鎮仍面對另外六項有待審理的控狀,包括涉及在東陵路主教門(Bishopsgate)的住家搜出的75.32克大麻和284.7克大麻混合物。
王鎮仍在服刑,若獄中行爲良好,有望在下個月後出獄。
王鎮的妻子以及家人昨早出庭旁聽。當控方針對控狀上訴遭到駁回後,王鎮的家人露出笑容,王鎮則面無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