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學會推出自願計劃,召集律師事務所承諾讓資曆較淺的律師有更多機會出庭,在高庭做陳述,以趁早累積處理複雜審訊的經驗,促進專業發展。
目前有21家律師事務所,包括德尊律師事務所(Drew & Napier)、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Allen & Gledhill)、高偉紳律師事務所(Clifford Chance)等支持這項計劃。各代表前天在最高法院大廈簽署誓言,由大法官梅達順和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莊泓翔見證。
根據誓言,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爲負責的審訊出庭時,要有意識地讓晚輩有機會在庭上做陳述,並給予引導和反饋。
最高法院的作業准則也會做相應的調整。例如,要求案件的主導律師盡早通知法庭,審訊工作是否與初級律師分擔。初級律師也能做開庭陳詞。
客戶越來越傾向于 選擇資深律師代表自己
這項自願計劃由新加坡法律學會專業事務委員會的青年律師組推出。也是專業事務委員會主席的莊泓翔法官昨天致詞時說:“基于各種原因,包括索償案件日趨複雜,客戶越來越傾向于選擇資深律師爲代表律師。年輕律師少了機會在庭上累積實戰經驗,以致中層階級的專才減少。這是不健康的現象,須及時介入。”
他指出,這項自願計劃是向律師行業,尤其是新晉律師和法律系學生,發出集體信息,各利益相關者已意識到這個現象,將爲他們提供更多機會。
立傑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明輝(38歲)執業約13年,以青年律師組主席身份參與自願計劃的咨詢工作。他指出,計劃針對的是新晉、年資少過10年的律師。一般而言,初級律師會協助資深律師准備法庭文件,收集資料等,但較欠缺在高庭陳述案件的實戰機會。
“我們希望通過計劃鼓勵資深律師提供更多機會,讓年輕律師累積經驗,例如分擔盤問證人的工作等,希望這也有助于改變客戶的觀念。案件的一些工作可交由較初級的律師擔任。”
黃陳及林律師館高級律師林瓊燕說,律師館一向致力于栽培年輕律師,因此支持計劃。律師館已開始爲年資較淺的律師提供更多機會,包括引導證人供證。重點是根據律師的能力和經驗來分配工作,讓他們有機會在庭上磨煉。
有五年經驗的律師王思惠在黃陳及林律師館任職,慶幸獲得資深律師的指導,讓她有機會代表客戶出庭。她認爲,這些機會讓入行不長的律師汲取經驗,增進信心。
根據新加坡律師公會網站,截至去年8月,本地有5191名律師,其中1825名的年資不到五年,五年至15年經驗的有1045人,2321人有超過15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