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在市鎮理事會會議上公開FMSS的股東,但林瑞蓮最終卻只字不提,她被盤問時聲稱一時忘記,引起訴方指她“炮制”證詞。
第二個市鎮會會議在8月4日舉行的前一天,前後港區議員饒欣龍曾電郵問是否應在會議上公開FMSS的股東是市鎮會要員,林瑞蓮三分鍾後快速回複說,他們可以也應該這麽做。據林瑞蓮昨天在庭上的解釋,他們沒什麽好隱藏,而這也能讓記錄更完整。
然而在隔天會議上,林瑞蓮卻沒提及這起事項。文達星昨天質問她爲何沒公開時,林瑞蓮說她沒改變要公開的想法,但當時一時忘記。
文達星回應:“從2011年8月至今,在這超過七年的時間裏,這起事件曾在不同場合多次被提及,例如你針對KPMG報告的回應、你的辯護、你的宣誓書,但沒有任何地方提到你一時忘記。”
由于訴方上周盤問劉程強時也曾提及這個電郵,文達星指責,林瑞蓮聲稱“一時忘記”的說法,是她在聆聽審訊後被迫想出的答案,因而是炮制(concocted)的證詞。
文達星也說,林瑞蓮在宣誓書寫道“雖然這(指在會議上透露FMSS股東)最終沒有確切地在任何市鎮會會議記錄中反映出來”,似乎要影射會議有提到股東一事,卻沒被記錄,是具誤導性的。
文達星還指責林瑞蓮制造假象,讓市鎮會理事以爲他們在8月4日委任FMSS,但其實當時理事的決定已無關緊要,因爲林瑞蓮早前簽署FMSS的意向書時,已認定這項合作是具約束性的。對此,林瑞蓮解釋她被賦予權利做主,但由于不清楚這項權利是否有金額頂限,所以也征求理事的正式批准。
文達星批林瑞蓮說辭反複
就隱瞞市鎮會前秘書免招標一事,訴方律師文達星批評林瑞蓮說辭反複。
文達星:你之所以改變供詞……是因爲你發現你違反市鎮會法令第20節條文……這是你突然改變立場的原因,是或不是?
林瑞蓮:(沉默)
文達星:林小姐,我們等你回答很久了,我要記錄在案。
林瑞蓮:(沉默)
文達星:林小姐,我們在等一個答案。
林瑞蓮:(沉默)
文達星:林小姐,我們還在等一個答案。
林瑞蓮:(沉默)
文達星:我就當做你沒有答案。
林瑞蓮:蔡隆川是即將卸任的秘書,他知道應知道的。我只會說這麽多。
文達星: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再重複一次。
林瑞蓮:(沉默)
文達星:可否記錄證人不願回答問題?
法官:你可以直接回答嗎?
林瑞蓮:文達星指我令蔡隆川無法履行他的職責,但他知道有新的管理代理,也知道沒有招標在進行著。這意味著當下一定是免除了招標。至于新管理代理合同的條款,我們沒有讓他知道。
文達星: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林瑞蓮:(沉默)
文達星:林小姐?
林瑞蓮:可否讓我看第20節條文?
文達星:自從我提出這個問題,已經過了六分鍾。
林瑞蓮:我同意蔡隆川不知道第20節條文要求的全部信息。
文達星:謝謝你,但那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林瑞蓮:(沉默)
文達星:你現在有很多機會回答這個問題,很多時間過去了。
林瑞蓮:我必須同意。然而,我們認爲這是確保交接順利,符合居民利益的必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