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推出了一套新的協定,以幫助大型基礎設施減少超支和工程延誤的風險。這套新協定稱爲“新加坡基礎設施糾紛管理協定”由律政部推出。負責開發新協定的工作小組由基礎設施領域的私人企業傑出人士和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SIMC)與新加坡調解中心(SMC)的糾紛解決專家組成。
財政部長王瑞傑昨日在新加坡企業發展局舉辦的第八屆“亞洲—新加坡基礎建設圓桌論壇”(Asia-Singapore Infrastructure Roundtable)宣布這項消息。
王瑞傑:全程積極管理分歧和糾紛
亞洲需要大力開發基礎設施,但這類項目往往複雜而且涉及多方,分歧和糾紛有時難以避免,並且如果沒有良好管理,可能造成工程延誤和更高的成本。基礎設施、采礦和石油與天然氣項目,發展成本平均比預算高出80%,並且完工時間比預定還遲20個月。
王瑞傑說:“這個新的協定采取預防性的方式,在項目全程積極管理分歧和糾紛,防止它們如滾雪球般變大。”
總理公署部長、財政部兼教育部第二部長英蘭妮說:“新加坡是領先的國際糾紛解決中樞。我們最近也進一步要成爲亞洲的基礎設施中樞。我們發現在基礎設施方面有很大的缺口,需要通過專家協助的更有成本和時間效率的基礎設施糾紛解決方法。在私人和公共部門合作下,我們已特別爲處理這個需要而開發了新加坡基礎設施糾紛管理協定。”
她補充說:“我們有信心基礎設施利益相關者將很快看到這個協定的價值並且采用它。”
王瑞傑昨日也爲我國新設立的亞洲基礎設施辦公室(Infrastructure Asia)主持正式推出儀式,並見證該辦公室與兩個機構簽署諒解備忘錄。
他指出,亞洲基礎設施辦公室是由新加坡企業發展局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設立,它將作爲基礎設施生態系統的不同業者、多邊開發銀行和公共部門的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