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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知識産權民事案 律政部擬統一交高庭審理

2021 年 3 月 12 日 汽车帮

擬議修改將多數知識産權案交給高庭,可簡化並令當事人更清楚解決糾紛的適當平台。至于設立快速審議途徑的建議,它旨在處理索討額較低的案件,或當事人願意加快案件審理的情況。

律政部擬將多數知識産權民事案統一交由高庭審理,同時爲索討額較低的案件設立快速審議的途徑,讓涉及知識産權糾紛者更容易訴諸有關調解機制。

律政部上星期五發文告,就知識産權糾紛調解機制列出主要修訂建議並征詢公衆意見。公共咨詢活動將于下個月30日結束。

目前,視知識産權的屬性、訴訟類型和索討額的多寡,案件可提交到高庭、國家法院或新加坡知識産權局審理。擬議修改將多數知識産權案交給高庭,可簡化並令當事人更清楚解決糾紛的適當平台。至于設立快速審議途徑的建議,它旨在處理索討額較低的案件,或當事人願意加快案件審理的情況。

根據建議,選擇快速審議途徑的案件,審訊期最多兩天,索討額不超過50萬元。法庭也對關于案件處理方式的重要事項上擁有斟酌權。

另外,敗訴方在不同審訊階段需支付給勝訴方的律師費(party-and-party cost)和訴訟開支(disbursement)都將設上限,總上限爲5萬元。

律政部指出,快速審議可能適合那些資金不多的當事人,如個人和中小企業,否則他們可能難以充分執行其知識産權,或在訴訟中爲自己辯護。

如果當事人認爲快速審議不合適,他們可以選擇依照預設途徑,案件的處理方式與其他類型的民事糾紛相同。

上述修訂建議是參考在2015年設立的知識産權糾紛調解檢討委員會,以及民事司法委員會(Civil Justice Commission)和民事司法檢討委員會提出的建議。

文告說,具有時間和成本效益的知識産權糾紛調解機制對權利持有人是非常重要的,以有效保護其知識創作,並保持爲社會創新的推動力;潛在答辯人也可有效地解決糾紛。這些都有助于新加坡邁向成爲知識和創新驅動的經濟。

公衆可上網www.mlaw.gov.sg/content/minlaw/en/news/public-consultations.html浏覽公共咨詢文件,並將反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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