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于2014年念中學時開始吸大麻,爲了補貼吸毒費用,被告2016年底開始販賣大麻給在理工學院念書的朋友和嗜毒者,先後向四名毒品供應者購買毒品,其中一個竟然也是同校校友。
19歲理工生吸大麻,爲了補貼吸毒費,還向同校的“供應商”買大麻,並販賣給同校的學生和嗜毒者。
案展11月5日下判
被告梁日錦(譯音)昨天承認吸毒、販毒和擁毒等八項控狀。控方促請法官判他進入青少年改造所,辯方則要求法官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接受緩刑監視。法官要控方提呈改造所報告和緩監報告,案展11月5日下判。
被告案發時是新加坡理工學院學生,他今年3月6日被捕後,同月16日離開理工學院。
被告于2014年念中學時開始吸大麻,當時年僅16歲。2015年,被告進入理工學院念書,一個月內吸大麻兩三次,每次一兩克。在放假期間,被告做兼職工,手頭比較寬裕了,就每天吸兩三克大麻。
據案情,被告吸毒的原因是覺得吸毒後感覺輕松。
爲了補貼吸毒費用,被告2016年底開始販賣大麻給在理工學院念書的朋友和嗜毒者,先後向四名毒品供應者購買毒品,其中一人是新加坡理工學院的學生“費羅”。
被告以450元向“費羅”購買50克大麻,然後以每三克50元和每10克150元販賣。他以450元販賣30克大麻就能回本,剩余的供自己吸食。
2017年中,被告的顧客增加,購買量也增加。他大批進貨,通過販毒牟利,收到貨後,重新包裝再賣給顧客。他也親自送貨給顧客。
被告每販賣50克到100克大麻,盈利大約100元到200元,留下20克到30克自己用。他每一個月或兩個月販賣大約50克到100克大麻。從今年初到被捕,被告向另一名毒品供應者“布蘭登”買貨,每次購買大約150克到250克大麻,價格約800元到1200元。在這段期間,被告每完成一筆交易,利潤介于300元到400元。他把賺來的錢用作個人開銷。
在落網前一天,即今年3月5日,被告向“布蘭登”購買350克大麻。他將一個斜肩包放在住家八樓樓梯口,讓“布蘭登”將大麻放進去,並在接到“布蘭登”通知後去取貨。
案情顯示,盡管毒品供應者一個接著一個被捕,被告繼續尋找新的供應者,做他的毒品生意。
他先是向毒品供應者“德倫”拿貨,後來向同所理工學院念書的“費羅”拿貨。去年底,被告獲知“費羅”被捕,便向另一個供應者“保羅”拿貨。不料,“保羅”也被捕,並在保釋出來後,介紹另一名供應者“布蘭登”給被告。被告也和另一名販賣毒品者合作進貨,以取得“經濟效益”。
根據案情,被告使用Telegram通訊應用軟件的機密聊天功能,與毒品供應者和顧客聯系,以確保發送或接收的信息自動銷毀。但上得山多終遇虎,被告最終被捕。中央粛毒局接獲情報,今年3月6日進行突擊行動,在被告住家八樓逮捕被告,並在他家的衣櫥、衣櫥抽屜和睡房廁所洗盆底下的櫥櫃搜出大麻。
針對校園內販毒現象,本報已電郵向新加坡理工學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