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小印度燃放煙花的兩名男子昨日被控上法庭,他們個別面對一項觸犯危險煙火法令的控狀,指他們在本月5日深夜于小印度燃放一盒“Happy Boom”危險煙花。
三小時後,也就是11月6日淩晨3時,義順組屋也傳出有人非法燃放煙花,但暫時沒有人落網;另兩名男子則在同天傍晚在武吉巴督組屋燃放煙花被捕。
《聯合早報》昨日報道,面簿上流傳一段時長一分多鍾的視頻,畫面顯示格羅士特路旁出現缤紛煙花,公衆駐足圍觀。警方過後證實,兩名分別爲29歲和48歲的男子因涉嫌燃放危險煙花而遭逮捕。
29歲的缇亞古(Thiagu S/O Selvarajoo)昨早在國家面對一項危險煙火法令的控狀,指他在本月5日晚上11時57分,于格羅士特路燃放一盒“Happy Boom”危險煙花;48歲的席瓦古瑪(Siva Kumar S/O Subramaniam)則于昨午在同樣的罪名下被控。
兩人目前還押中央警署協助調查,案件將在11月14日再度過堂。
一旦燃放危險煙花罪名成立,他們可面對最低2000元,最高1萬元的罰款,或最高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前天又有兩起 燃放煙花事件
第二起燃放煙花事件則發生在前天(6日)淩晨3時左右,住在義順的網友在社交媒體上傳視頻,申訴被煙花的巨大聲響吵醒,之後更拍到有人在組屋區對面的空地非法燃放煙花。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正在展開調查。
第三起事件則發生在同天傍晚7時49分左右,地點在武吉巴督西6道第194座組屋。10樓居民蔡傑充(33歲,輔導員)告訴記者,事發時他正好站在廚房旁的陽台,巨型煙花濺射出來的火花就直接打在牆上。他描述:“煙花燃放了大約五分鍾,煙花沖高到10層樓,如果當時沒及時躲開,我可能會被火花射中受傷。”
本報接到消息趕到武吉巴督時,一名警察正在向一名身穿粉紅色上衣的男子問話,過後把他和另一名男子帶走。據不願具名的居民說,兩人是父子關系。
警方在受詢時證實,在武吉巴督非法燃放煙花的事件中,兩名年齡分別爲54歲和18歲的男子被捕,案件還在調查中。
警方受詢時證實,在武吉巴督非法燃放煙花事件中,兩名分別爲54歲和18歲的男子被捕,案件還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