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足球聯賽的一場賽事發生球員打架事件,其中一支球隊的教練在領先一球的情況下要換球員,被指故意浪費和拖延時間,雙方因此發生沖突,導致一名球員被打傷。
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12日,飛腳踢人的球員撒利(24歲)昨天承認蓄意傷人,被判罰款4000元。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本來沒有參與其中,但後來卻參與了,而他並沒有理由那麽做。
本案共有四名球員涉案,被告是第一個被治罪的球員。另三名涉案球員是穆海米(27歲)、希達亞(28歲)和楚菲沙(26歲)。四人當時都是義順尚泰水手足球隊(Yishun Sentek Mariners)的球員。
傷者阿都沙裏(26歲)是新加坡武裝部隊體育協會足球隊(SAFSA)的球員。
去年11月12日晚上約7時30分,武裝部隊體育協會和義順尚泰水手隊在惹蘭勿刹體育場進行球賽。那是新加坡足球總會主辦的國家足球聯賽。網上即時播放現場賽事。
義順尚泰水手隊原本領先上半場,武裝部隊體協後來居上,反而以一球超前。
在完場前最後10分鍾,武裝部隊體協教練要求換球員進場。尚泰水手隊的球員楚法利(28歲)批評武裝部隊體協浪費時間和拖延時間。
武裝部隊體協球員納芝努(25歲)聽到之後,與楚法利吵了起來。楚法利飛腳踢他的腿,結果裁判給楚法利紅卡。楚法利很不高興,追趕離場的納芝努,但被隊員阻止。
就在這個時候,包括傷者阿都沙裏在內的多名球員跑過來,穆海米涉嫌沖到傷者阿都沙裏面前,推他的身體,揮拳打他的臉。希達亞被指企圖踢阿都沙裏的下體,但被阿都沙裏擋住。
被告跟著飛腳踢向阿都沙裏的身體,多名工作人員和球員上前制止他。阿都沙裏趁機逃跑,楚菲沙被指踢他的胸部,
根據醫藥報告,阿都沙裏額頭瘀傷,胸部和手臂劃傷。
控方指這是一起集體打架事件,被告飛腳踢人,促請法官判處高數額罰款4000元,以示警戒。
被告沒有律師,求情時請求輕判。
涉案的穆海米已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案件在審前會議階段。另兩人希達亞和楚菲沙尚未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