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的女傭中介在網購平台上“銷售”女傭,用不當廣告诋毀女傭尊嚴,昨午被判罰款2萬元。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職業介紹所SRC Recruitment LLP(簡稱SRC),在Carousell平台上載多名女傭的人頭照與個人資料,爲新加入的女傭貼上“新鮮”標簽,已找到雇主的女傭則被貼上“已售”標簽。SRC的作法,如同把女傭當貨物“售賣”,引起公衆反感和人力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的強烈譴責。
SRC以及涉案的女中介爾麗娜(Erleena Binte Mohd Ali,42歲)過後在抵觸雇傭中介法令等罪名下被控。爾麗娜共面對99項控狀,她昨午認罪後被判罰款兩萬元。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6月加入SRC擔任中介,負責從印度尼西亞引進有意到本地工作的女傭,經篩選後會把女傭資料上載到公司網站。
今年8月中,被告用公司電郵在網購平台Carousell注冊了一個賬戶,打算把女傭資料放到網購平台上讓潛在雇主篩選,公司主要負責人許盛耀(31歲)表示不反對後,她就把女傭的個人頭像和資料上載到網購平台,把女傭當成商品在網購平台上銷售,而且還標明價格、用“新鮮”和“已售”標簽區分女傭,做法如同銷售貨品一樣。
在打女傭廣告時,被告也沒有按照規定,列明職業介紹所的全名以及執照編號,因此觸犯了雇傭法令。
被告承認罪行,她在求情時表示,自己得撫養兩個孩子和支付父母的醫藥費,目前也已失業,請求法官從寬處理。被告在法官宣判後,支付了罰款就匆匆離開國家法院。
涉案中介公司也被控
涉案的中介公司SRC共面對144項控狀,除了同樣因爲在Carousell登“賣女傭”廣告而被提控的99項罪名之外,SRC也另外面對45項控狀,包括四項私自幫女傭辦理工作證、四項沒有妥當處理與女傭之間的合約,以及37項收錢後沒有開收據的控狀,案件將在本月22日再度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