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進口服務征收消費稅,不光是爲了增加稅收,也是爲保護我國財政收入基礎不受侵蝕。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昨天在消費稅(修正)法案二讀辯論時重申,進口服務消費稅預計每年可爲我國帶來額外9000萬元稅收。但政府推出這一舉措,更是爲了應對電子商務日漸普及的大趨勢,防止數碼經濟發展對我國財政收入造成沖擊。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將從2020年起向進口服務征收消費稅,這類服務也包括數碼影片和音樂流播放等數碼服務。根據新法案,當局會通過反向納稅(Reverse Charge)機制和海外商家注冊(Overseas Vendor Registration)機制征稅。
議員王鼎昆(馬西嶺—油池集選區)質疑進口服務消費稅是否會導致外國業者退出本地市場。黃循財說,新加坡不是第一個這麽做的國家,外國商家的考量因素也不只是稅收。“本地的高數碼普及率、完善的聯通網絡、強大的物流和資訊科技架構,都有助于讓新加坡成爲區域電子商務中心。”
目前公衆上網向海外郵購價值400元以下貨品不須繳交消費稅。黃循財回應詢問時指出,澳大利亞已開始對跨國郵購商品征稅,瑞士、新西蘭和歐盟也有意推行類似計劃。我國將觀察其他國家做法,考慮是否采取類似措施。
這項法案昨天已在國會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