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經理參加公司常年晚宴再到酒吧“續攤”,連喝兩輪後醉倒男廁,不巧被剛浏覽過同性戀色情網站的男保安撞見。男保安發現助理經理醉得不省人事,趁機性侵他,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六年和鞭刑三下。
案發去年5月6日淩晨3時至3時零5分,地點是新達城第一棟大廈一樓的男廁,被告劉志堅(35歲)當時在新達城當保安一個多月。受害人36歲,在一家資産管理公司當助理經理。
根據案情,受害人案發前一晚到泛太平洋酒店參加公司常年晚宴,期間喝了不少酒,他在晚宴結束後意猶未盡,發短信通知妻子之後,和同事再到新達城一家酒吧“續攤”,又喝了不少酒,他後來尿急,沒通知同事就上廁所。
5月6日淩晨12時50分,他來到大廈一樓男廁,撒尿後就因不勝酒力,躺在地上呼呼大睡。
值夜班的被告,在前一天晚上8時開工,淩晨時分浏覽了色情網站後上男廁,沒想卻在男廁裏發現醉得不省人事的受害人,脫下受害人的褲子性侵了他。性侵過程中,受害人根本無力反抗,直到他突然轉了一下身子,被告才被嚇得逃離男廁,跑到另一層樓的廁所裏自渎。
妻子電話中聽見夫說“救我”
受害人的妻子從淩晨2時45分就不斷打電話找人,受害人意識到妻子找他,但是無法接電話。被告逃走後,妻子仍不斷打電話給丈夫,他在3時10分至15分之間接聽了電話,但說不出自己身在何處,只說“救我”。
妻子最後趕到新達城找人,並在保安人員的協助下找到受害人,他當時躺在地上,手臂沾滿嘔吐物,牛仔褲被松開。受害人看到妻子,只說自己被性侵之後又開始嘔吐。妻子當下報警,指丈夫很可能遭男子強奸,受害人過後被送進陳笃生醫院,警方調閱電眼畫面,確認被告身份,將他逮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