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某剛給其彙15萬美元不久,李順琪在美國又給許某打電話,表示想在美國爲其女兒買房子,讓許某彙45萬美元
文 高達
“只當組織白養了我這個27年黨齡的不孝兒子……”這是出生于1968年、安徽省安慶市宜秀區原區委書記李順琪落馬後的一段忏悔。
據淮南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順琪在擔任安慶市宜秀區區長、區委書記、大橋管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土地規劃、用地指標、簽訂政府合同、催要工程款以及土地出讓金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安慶市海信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等人人民幣(以下未注明幣種的均爲人民幣)109.8萬元、美元8萬元、4.4萬元購物卡及銀行卡消費20.4586萬元、價值49.18萬元的物品以及價值174.3770萬元的房産一套,向他人索取現金3萬元、美元60萬元。2018年9月30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李順琪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30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事未辦成錢財照收
2005年,程某的海信公司和安慶市金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城公司)與宜秀區楊橋鎮鎮政府簽訂了一份征地協議書,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是:海信公司和金城公司出資,由楊橋鎮政府出面征收余灣村360畝土地,待用地計劃批准後,海信公司和金城公司按規定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海信公司以協議取得其中100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且繳納了土地征遷款和土地報批費用。簽訂協議後,國家突然嚴格了土地出讓政策,土地出讓需要擁有用地指標且必須走招拍挂程序。當時楊橋鎮余灣村的這塊土地使用性質是農業用地,且沒有走招拍挂程序,無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要想把這塊地挂牌,必須先變更規劃,由農業用地變更爲城鎮建設用地,此事需由區裏出面向上級申報辦理。爲了使這塊地盡快挂牌,程某便找到區裏的當家人李順琪,希望由其出面來推動變更楊橋鎮的規劃以及協調用地指標。求人辦事豈有白求的道理,深谙遊戲規則的商人程某在2009年春節、中秋節和2010年春節,來到李順琪辦公室,向其表明請托事項,三次分別送了8張面值1000元的金華聯購物卡,每次價值8000元,李順琪收下後答應幫忙,並承諾跟市規劃部門聯系,等批下來後會優先把用地指標給程某,但是事情一直沒辦妥。
爲了將事情盡快促成,2010年中秋節前,程某把6萬元現金用塑料袋包好放在煙酒袋子裏,馬不停蹄地趕到了李順琪吃飯的飯店,李順琪答應辦事並收下現金。
見事情依然無著落,2011年春節前和中秋節前,程某再次輕車熟路地來到李順琪辦公室,兩次各送給他8張面值1000元的金華聯購物卡,每次價值8000元。
然而,一晃四年過去了,楊橋鎮余灣村的這360畝土地一直荒廢,規劃仍沒有變,也沒有挂牌上市。2014年4、5月份的一天下午,李順琪聽說程某的一個官員朋友要被查,將6萬元現金退還給程某,程某哭笑不得。
書記求學老板買單
2009年初,李順琪兼任大橋管委會主任,胡某聽說宜秀區大橋管委會要租地辦公,而其投資經營的安徽恰建化工公司的辦公樓當時正在閑置,胡某便找到李順琪,請其幫忙讓大橋管委會租賃恰建化工的辦公樓。2009年4月,在李順琪的關照下,宜秀區大橋管委會簽約租賃恰建化工4800平方米辦公樓用于辦公,租期5年,年租金806400元。
吃水不忘挖井人,2010年初的一天,胡某將一個裝有2萬美元的信封通過徐某轉交給李順琪。2012年夏季的一天,李順琪女兒從國外回來,胡某又將5000美元紅包塞給李順琪。之後,胡某又分三次各送給李順琪5000美元。
2010年,徐某安排其投資經營的安慶大龍山水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承接整理北部新城1500畝土地項目,費用全部由大龍山水公司出資。爲此,公司預付了北部新城6800萬元左右的土地費用。後來政策變動,公司無法得到土地,北部新城也不歸還預付的6800萬元出讓金。並且,其入股的共創公司工程款一再被大橋開發區管委會拖欠。于是,徐某便多次請以前認識的李順琪幫忙催要。之後大橋開發區管委會和北部新城管理局陸續撥付給部分工程款。作爲回報,徐某送給李順琪人民幣19萬元、美元4萬元以及銀行卡消費20余萬元,後來又給了一張銀行卡和一萬美元。之後,徐某還送給李順琪3萬美元現金,報銷過3萬元的發票。
2011年的一天,李順琪打電話給徐某,表示要去廈門上學,需要交學費,讓徐某先拿16萬元現金墊付,等報銷了之後再還。徐某二話沒說,很快兌現。
身爲商人的徐某爲何對李“有求必應”呢?據徐某講,自己從事的建築、開發工作有很多需要李幫忙的地方,李是宜秀區長、區委書記,如果他用手中的權力給其一點工程做,自己會賺得更多,所以這16萬元其根本沒有想要回來,就是李順琪主動還錢他也不會要。
李順琪也有謹慎的時候,2016年12月的一天,李順琪將學費還給了徐某,稱:“現在查得很緊還是收下吧。”徐某只得收下。
爲企業主解難的書記
2008年,周某在安慶投資成立安慶長銀投資有限公司,同年,安慶長銀公司與東莞長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合作承建安慶北部新城南山園一期還建房工程。當時公司在建設南山園工程過程中,因政府未能順利解決征地拆遷問題,導致開工晚了一年多,工期超期一年多,隨之而來的是財務成本的上漲。這個項目一直未能通過審計核算,公司也拿不到剩余的工程款。爲此,周某只得多次找李順琪幫忙。
2012年中秋節前一天,周某打電話給李順琪,要送給他兩瓶酒,李順琪答應後便與周某來到安慶市集賢路良子洗腳房院內,周某把事前准備好的兩瓶茅台酒和一個裝有5萬元現金的信封,裝在紙質手提袋裏送給了李順琪,李順琪欣然笑納。2013年上半年,周某電話約李順琪在安慶一中對面李家小區院子裏見面,周某把一個裝有5萬元現金的紙袋送給了李順琪。
2013年,北部新城建設管理局原局長高某被安慶市潛山縣檢察院立案偵查,周某被檢察院協助調查。事後李順琪問周某有沒有什麽事,周某說沒什麽事。2014年初的一天,李順琪打電話約周某在其家附近見面,還給周某10萬元現金。
2003年,沈某成立龍珠建材公司,2009年,李順琪任宜秀區區長時,沈某與李順琪認識並漸漸熟悉起來。2010年之前沈某墊資挂靠安徽彙源建築有限公司承建宜秀區北部新城宜秀大道和緯十一路兩個道路工程,合同以彙源建築公司名義簽訂,工程結束後,北部新城管理局在付工程款上沒有嚴格按照合同執行,總是拖欠工程款。
沈某希望通過李順琪幫忙,順利拿到工程款。2011年春節前,沈某到李順琪家,送給李順琪2萬元。2012年、2013年、2015年三個春節前,沈某每次來到李順琪家中送他2萬元現金,2012年、2013年兩次中秋節前,沈某分別給李順琪送2萬元現金。2012年、2013年兩次端午節前,又各送給李1萬元現金。2015年李順琪在浙江紹興挂職期間,沈某和余某等人一起去看望他。當晚在一起吃飯,飯後在李順琪入住的賓館裏,沈某又送1萬元現金給他。
2006年,安慶中宜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與安慶市宜秀區大橋開發區簽訂了葉祠還建房代建項目,工程投資由公司全額墊資。該項目于2007年開工建設,2008年年底竣工。葉祠還建房項目簽約後,根據利潤分成,公司應得土地分成款約1.78億元,另外公司爲該項目建設墊資了1.3億元,公司合計應得3億多元。但直至2011年,宜秀區大橋開發區管委會沒有撥付過一分錢。爲了能夠得到李順琪對開發項目的關照,公司負責人蘇某便想到了給李送錢或卡來解決問題。
于是,從2008年到2010年的春節,蘇某會到李順琪的辦公室送購物卡和幾千元的現金。2012年、2013年、2015年春節期間,蘇某都會到李順琪的辦公室各送1萬元現金。
2011年的一天,蘇某從合肥乘飛機飛海口,途中飛機經停廈門機場,在廈門機場轉機時碰見李順琪。在他鄉能遇到父母官,蘇某馬上就從包裏拿出2萬元現金送給了李順琪。2011年春節前,蘇某到李順琪辦公室,稱公司2007年承建的安慶宜秀區葉祠還建房的工程款一分錢都沒有拿到,請幫忙關照催要一下工程款。李答應盡快幫忙催款,蘇某將事前用袋子包好的5萬元現金送給了李順琪。
2011年9月,李順琪帶著宜秀區下屬鄉鎮一把手到海南三亞參觀學習,同行的還有李順琪妻子艾某。在三亞南山寺遊玩過程中,當著李順琪的面,蘇某把事先准備好的1萬元現金紅包塞到艾某的手提包裏。
爲斂財照單全收
2000年,余某投資成立安慶市天柱建材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2012年改名爲安慶天柱科技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余某投資成立安慶文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2008年,余某在北部新城投資建設一個水泥廠,與北部新城管理局簽署了協議並預交了400萬元拆遷預付款,後來因北部新城規劃調整,水泥廠無法建設,余某便找管理局要求退還400萬元預付款,但北部新城一直拖延不給。
爲了和時任區委書記的李順琪搞好關系,方便在開發過程中得到關照和支持,余某便用錢財“圍獵”李順琪。2011年年初,余某找到李順琪協調幫忙要回這400萬元。李順琪向時任北部新城管理局局長打招呼後安排將400萬元拆遷預付款退還給了余某。2011年7、8月份的一天,爲了感謝李順琪在此事上的幫助,余某送10萬元現金給李順琪。爲了盡快解決這400萬元預付款的利息,2012年12月份,余某將購買的一個價值49萬余元的金貔貅送給艾某。在李順琪的幫助下,北部新城管理局于2013年1月支付了94萬余元利息,2014年1月支付了105萬余元利息。
2015年8、9月份因房地産市場不景氣,余某再次找李順琪幫忙,李順琪便安排一名副區長具體負責,後宜秀區政府和公司商定了團購方案並向宜秀區的幹部群衆發出倡議,在規定時間內購房,能夠享受到每平方米便宜500元的優惠政策,小區立馬賣出了30多套住房。
爲感謝恩人,余某從2010年到2016年間,每年的中秋節和春節,甚至端午節,必到李順琪家送現金,少則1萬元,多則3萬元,累計送了24萬元。
父女二人爲購房獅子大開口
2009年9月,在安慶的投資人許某通過招拍挂的方式拿到了與安慶市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合同約定的C-17西片地塊(原合同所首選地塊在該區域之內)約200畝的房地産商業用地。許某當時交了3700多萬元人民幣參與了“招、拍、挂”,並成立了金元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這塊地最終出讓價爲每畝93.07萬元,土地出讓金總金額爲18618.87萬元。由于拍得的這塊地包含有80畝大橋開發區管委會配套給艾諾威公司的商業房地産項目用地,依照合同約定,這80畝地每畝超出18萬元部分,大橋開發區管委會要返還,最終是以每畝93.07萬元取得,這樣大橋開發區管委會每畝地就需要返還75.01萬元,即大橋開發區管委會共需要返還6007萬元。
由于李順琪當時是安慶市宜秀區區長,同時又兼大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許某便多次找李順琪幫忙,要求開發區履行合同返還精博集團6007萬元土地出讓金,爲此,許某便金錢開道解決問題。
2009年初,許某在廈門招待李順琪時,李順琪看中了廈門一套150多平方米的房子,許某心領神會,當即表示可以先借錢,並按該合同支付了購房款,又付了4.6萬元契稅。接著,許某又花了11萬元爲李買了約30平方米的車位,並安排人給李的房子裝修,配置了一些家具和電器,共花費25萬元左右。雖然房子登記在李順琪朋友汪某名下,但實際所有人是李順琪,李及家人到廈門來時,都住在這個房子裏。
欲壑難平。2012年左右的一天,許某去李順琪家做客,李順琪表示過段時間想去美國看望女兒,但是沒有美元。許某當即兌換了15萬美元後將錢鎖在了一個旅行袋裏轉交李順琪。在許某剛給其彙15萬美元不久,李順琪在美國又給許某打電話,表示想在美國爲其女兒買房子,讓許某彙45萬美元,並表示回國後還給許某,同時給許某提供賬號。
2013年下半年,安慶反腐敗力度很大。李順琪因害怕被查處,2014年3月份,他打電話給許某:“錢退掉,大家都放心。”許某便提供了個銀行卡號,李順琪總共轉款445萬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12月18日,安徽省紀委因掌握李順琪收受余某和周某賄賂的事實,對李順琪立案並采取“兩規”措施。司法機關介入後,遂作出如上判決。
(以上人物,除被告人外,皆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