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景中學英文科主任涉嫌失信學生款項案續審,校長庭上指被告沒有遵守他下達的收費要經批准簽名的程序准則,未經他的同意就收費。但校長也說,被告工作表現突出,令他滿意。
兀蘭林景中學目前被停職的英文科主任瑪斯琳達(44歲)涉嫌在一年多裏私吞學生4萬多元教材費,校長徐志遠昨天繼續供證時說,他在2013年12月由群力中學調任林景中學,首次擔任校長職務。
2014年開學後,他把關于學校向學生收費的行爲准則下達給校內主要負責人,任何要向學生收費的活動,校方都要發出通知信給家長,通知信必須由校長或至少一名副校長簽名。
學校主要負責人包括各科目主任、科目領導和級任領導。
對于被告向學生征收教材費一事,徐志遠表示事先並不知情,也沒有簽署過任何信件,可見被告沒有遵守規定的程序准則。他也再次強調,學生應自己向販賣部購買輔助教材。
法官接著問徐志遠,假設學校在任何場合多收了學生一些費用,該如何處理?徐志遠表示,校方曾動用學生的教育儲蓄戶頭存款支付活動費用,並在活動結束後發現所需費用減少,校方過後把多收的款項退還給學生。
徐志遠也說,他向教育部上報這件事後,教育部一名調查人員過後曾告訴他,被告在被質問時承認多收錢。
徐志遠昨午完成供證後,辯方律師星加惹蘭接著盤問他。
曾獲頒愛心教師獎和傑出服務獎
根據辯方律師,徐志遠擔任校長後,被告曾在2016年獲頒愛心教師獎,早前也獲頒傑出服務獎。對此,徐志遠表示認同,也說被告工作表現突出,他很滿意。
不過律師指出,身爲科主任的被告,除了教書改作業之外,還得策劃各中學年級的教程、擬考卷和領導至少六個活動的委員會。其中包括評估老師和到小學介紹林景中學等。律師問徐志遠:“全校30個班級約1200個學生,你不覺得她的工作量太大嗎?”
徐志遠表示,作爲資深教育工作者的科主任,他認爲這樣的工作量是合理的。“有許多資深教育工作者也有同樣的工作量。”
最後,律師還指出,根據教育部針對學校老師對學校領導滿意度展開的調查,林景中學在2013年的調查結果是90%,他跟著向徐志遠查詢最新的調查結果。
徐志遠回答說:“最後一次調查,我相信是51%或52%。”
律師追問:“那就是說,才幾年的時間,滿意度就從原來的90%掉到52%?”
徐志遠點頭說是。
被告昨天同樣穿上一身黑衣服出庭,一度在庭外打電話,說到情緒失控,還淚流滿面。
審訊已在昨午告一段落,被告休庭後遮臉迅速離開法庭。
案件將在12月10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