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女教師涉嫌失信學生款項案續審,被告稱每年向學生收取的教材費用會剩下2000多元,但她嫌退錢給學生麻煩,所以把剩余的款項用來購買彩色筆和彩紙等文具,當獎勵送給學生們。
目前被停職的兀蘭林景中學英文科主任瑪斯琳達(44歲)涉嫌在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間,私吞學生逾4萬元教材費。面對兩項失信控狀的她不認罪,案件昨天進入第三天審訊。
控方昨早傳召教育部紀律部門調查人員林露西上庭。去年4月7日,林露西和兩名同事被派去林景中學進行調查,並且在被告的辦公室和手提袋裏找到數額可觀的現金。
教育部調查員搜出巨額 被告稱有攜帶大筆現鈔習慣
林露西供稱,在征得被告的同意後,她從被告的手提袋裏搜出裝有4500元的錢包,以及裝有6085元的信封,其中包含多張100元鈔票。
被告向調查人員解釋,她向來有隨身攜帶大筆現鈔的習慣,手提袋裏的現金包括她的工作表現花紅,以及她准備帶回新山給父母親的5000元家用。
調查人員也在被告的辦公室找到裝有約5330元的現金盒,這筆款項過後移交給負責調查此案的警員。
林露西接著爲被告錄取一份長達10頁的口供書,根據被告的說法,她每年向學生收取的教材費確實有剩余款項,數額達2000多元。被告聲稱,她嫌退錢給學生們過于麻煩,所以決定到校外的書店購買彩色馬克筆、彩紙等文具,當獎勵送給學生們,或讓學生們在課堂上做專題作業時使用,而學生們也表示很喜歡收到這些漂亮文具。
然而,根據校方統計,被告在2016年向學生多收取的款項超出2萬元,當被林露西問及這筆款項的去向時,被告突然承認失信學生款項,要求終止問話。
被告當時說:“我很累了……反正我贏不了,所有事情都對我不利。就當是我拿了錢吧,我不想再錄口供了。”林露西于是結束與被告的問話,並把案件移交給警方。
根據控方的立場,被告涉嫌指示部門老師編制補助教材,並要求在籍學生購買。老師們負責向學生收錢交給被告,由她去販賣部購買教材分給學生,而她則從中私吞差價。
本案將在12月21日續審,接下來料供證的控方證人包括學校教師和學校販賣部負責人等。(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