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集裝箱中轉站職員涉嫌向同一家公司的卡車司機收賄,要求他們支付1元回報,否則就拖慢裝貨或卸貨的速度。兩人今早雙雙被控。
兩名被告分別是47歲的陳子良和43歲的趙玉村,他們在案發時受聘于經營集裝箱中轉站的Cogent Container Depot私人有限公司。
貪汙調查局:賄金一元也得面對法律制裁
根據貪汙調查局的文告,陳子良面對兩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其中一項指他企圖向卡車司機姜興年索取1元賄金,另一項指他在2016年3月至今年3月期間,向其他卡車司機收取類似數額的賄金。
第二名被告趙玉村則被指在2014年9月至今年3月期間,同樣以不拖慢裝卸貨速度爲交換條件,向卡車司機收取類似數額的賄金。
文告指出,公司雇員應恪守職責,而不是私下收賄。就算賄金只是區區1元,違法者也得面對法律制裁,當局絕不姑息收取任何數額或形式的賄賂。
行賄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坐牢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