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網站“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被指刊登指責“最高級別官員貪汙”的文章,內容有損新加坡內閣成員聲譽,“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和文章作者迪科斯塔昨天被控刑事誹謗。
迪科斯塔也被控一項擅自使用他人電郵賬號發送文章到網站,觸犯濫用電腦法令控狀。
兩名被告許淵臣(36歲)和迪科斯塔(De Costa Daniel Augustin,35歲)面控時神情鎮定。
代表迪科斯塔的圖拉辛根律師告訴法官,他剛接獲指示,需要時間聽取他當事人的指示。
案展下月進行審前會議
控方表示,基于案件性質,要求進行審前會議。法官聽了雙方的話,案展下個月8日進行審前會議,許淵臣和迪科斯塔分別以5000元和1萬元保釋。
許淵臣面對一項刑事誹謗控狀,指他在今年9月4日,批准在“網絡公民”網站刊登署名“Willy Sum”的一封針對新加坡內閣成員,標題爲“謝健平面簿貼文的啓示”的來函,內容指責“最高級別官員貪汙”。
控狀指許淵臣明知文章會損害內閣成員的聲譽,卻批准刊登文章。
謝健平是馬林百列集選區議員,在有關文章發表幾天前,他以研究網絡假信息問題的國會特選委員會代主席身份,與曆史研究員覃炳鑫隔空對峙。
覃炳鑫于8月30日發表面簿貼文,籲請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領頭爲東南亞爭取民主及言論和探究自由。謝健平當時質疑覃炳鑫的動機,並指覃炳鑫對新加坡“不安好心”。
迪科斯塔面對兩項控狀,第一項刑事誹謗控狀,指他在今年9月4日,在牛車水的網絡咖啡座,發給“網絡公民”網站一則標題爲“人民行動黨議員向民主黨道歉”的電郵。
控狀指電郵是由迪科斯塔撰寫,內容指責“最高級別官員貪汙”。他明知文章有損內閣成員聲譽,卻要把文章刊登在網站。
迪科斯塔面對的另一項控狀,則指他未經同意,使用Sim Wee Lee的電郵賬號發送電郵。
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是在10月5日,針對“網絡公民”刊登的“謝健平面簿貼文的啓示”文章向警方報案,並在向法庭申請到搜查令後,于11月20日搜查許淵臣和“Willy Sum”的住家。
警方在“Willy Sum”住家找到迪科斯塔涉嫌以“Willy Sum”名義撰寫該篇文章的證據後,申請庭令搜查迪科斯塔的住家。警方過後將許淵臣和迪科斯塔控上法庭。
根據法律,刑事誹謗的刑罰是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擅自使用他人電郵賬號的刑罰是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