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強 報道
被李顯龍總理起訴誹謗的財務顧問梁實軒反訴李總理“濫用法庭程序”,並向總理索償“名譽損害”。
此外,梁實軒(65歲)認爲,既然李總理在索償書中指出,李總理和新加坡政府當初已發聲明指相關報道不實,一般的新加坡人民,包括從梁實軒面簿閱讀到他所轉載報道的人都已知情。因此,梁實軒認爲李總理沒有遭受所謂的“損害”,也沒必要通過誹謗訴訟來力證清白。
他反而指李總理提出訴訟是在“濫用法庭程序”。
李總理的新聞秘書張俪霖答複媒體詢問時指出,此案已交由法庭審理,而就此案的最新發展,李總理會繼續咨詢律師的意見。
梁實軒昨午把他透過代表律師林鼎所提呈的答辯書上載到個人面簿。林鼎也是一名反對黨人。
梁實軒今年11月7日在面簿分享馬來西亞社交新聞網站“The Coverage”有關李總理成爲一馬公司弊案中“主要調查對象”的報道。總理本月對梁實軒提起誹謗訴訟並索取賠償。案件下月7日在高庭進行審前會議。
除了反訴李總理,梁實軒也在答辯書中說,他並沒有稱轉載的報道內容屬實。
他重申轉載的報道僅刊登在他面簿三日,而他接到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要求他撤掉貼文的通知後也照辦了。他也指李總理並沒有向最先刊登這篇報道的網站“States Times Review”、“The Coverage”,以及任何和他一樣轉載了報道的本地人采取同樣的行動。
梁實軒另外提到,李總理的索償書寫說,報道中的一些用詞,意思是指李總理濫用總理職權助馬國前首相納吉洗黑錢。對此,梁實軒辯稱,報道只是指李總理成了“主要調查對象”,不等同于指“李總理有罪”。
他也稱,李總理提出訴訟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抑制言論自由”,尤其是要限制任何報道指我國政府“有可能以任何一種形式,涉及一馬弊案”。
以林鼎署名的律師事務所文告則寫說:“我們的客戶相信,發起訴訟案是要在納吉接受審訊,以及我國可能在明年舉行大選之前抑制言論自由。”
傳李顯揚資助梁實軒打官司
另一方面,有網絡媒體昨天報道,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響應梁實軒的呼籲,捐款資助他應付官司費用。
《聯合早報》針對報道內容通過面簿私訊李顯揚進行查證,但李顯揚在閱讀私訊後沒有證實或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