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國總理李光耀最終遺囑的風波繼續發酵,李顯揚昨晚再度發文,指總檢察署至今未回答他早前提出的問題,並認爲李顯龍總理若是對父親的遺囑有任何問題,應以公民身份向新加坡律師公會投訴。
總檢察署近日向律師公會投訴李顯揚妻子林學芬,指她身爲律師有專業行爲失當之嫌。對此,李顯揚過去四天每天在面簿發文,昨晚7時18分也再次重複了對此案的幾點疑問,包括總檢察署是出于對哪些公共利益的考量而提出投訴,以及爲何在遺囑事宜公開了好些年後,才在今年有所行動。
對此,總檢察署星期二(8日)答複媒體詢問時強調,當局是依法將此事提呈給律師協會的,這與總檢察署過去處理其他律師涉嫌專業行爲失當的案件,做法一致。總檢察署也透露,去年曾將五起律師涉嫌失職的案件移交律師公會。但李顯揚認爲,總檢察署所提的這五起案件都與私人遺囑無關,也並非在事隔五年才采取行動。他因此形容這起圍繞李光耀最終遺囑的投訴是“沒有前例”的,尤其是當遺囑相關方都有代表律師。
李光耀是在2013年12月17日立下最終版本的遺囑。2017年6月,隨著李光耀三名子女圍繞是否拆除歐思禮路38號故居而失和,也牽扯出有關最終遺囑擬定過程的爭議。
李顯揚在文末說: “如果顯龍對父親的遺囑有任何問題,應該以公民身份向律師公會投訴。”
總檢察署星期二曾表示,不打算就此事進一步置評,也提醒各方注意不要妨礙這起事件的適當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