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6歲的男子涉嫌用打火機縱火焚燒一家蔬果店外的塑料篷布,他被捕後昨天在惡作劇縱火的罪名下被控上國家法院。
根據控狀,張坤發(譯音)被指于9日(星期三)晚上9時22分,在裕廊西41街第497座組屋的“鮮都士菓菜貿易”,惡作劇縱火焚燒一片覆蓋在空籃子上面的塑料篷布(Canvas Sheet),塑料篷布價值約40元。
被告因此觸犯刑事法典第435條文的惡作劇縱火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也可能面對罰款。
記者昨早走訪現場,不願透露名字的蔬果店陳姓老板告訴《聯合早報》,平日該店每天淩晨3時就開門營業,到晚上9時後才打烊。
事發當天,他說商店打烊後大家都離開了,對方是在他們關店後才來幹案。
“我過後查看閉路電視才發現,一名紅色頭發的男子在我們關店後的10分鍾內,放火焚燒店外的塑料篷布。”
他說,被燒的塑料篷布是蓋在空籃子上,籃子的旁邊則放了一些如黃梨和香蕉等水果,慶幸那些水果沒有被波及。
根據電眼畫面,陳老板表示對方在該店打烊前就已經在附近徘徊,幹案後馬上逃之夭夭,還好附近的商家和公衆聞到燒焦味,立刻拿著水桶過來幫忙滅火。
“事發後,毗鄰商家的店員通知我員工,住在附近的員工過來檢查後,發現塑料篷布只被燒了一角,情況並不嚴重,所以員工直到隔天早上才通知我。”
他強調,自己並沒有得罪人,也沒跟任何人結怨,他也不認識縱火的男子。因擔心對方會再來幹案,他過後報警。據了解,警方在接獲報案後的兩個小時內將嫌犯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