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安公司發言人證實,該公司是在潮州八邑會館聘請高級律師陳志明爲代表律師之後,決定相應聘請高級律師文達星,爲這起訟案進行辯護。自從義安公司入禀法院申請庭令要求潮州八邑會館搬離潮州大廈之後,陳志明便代表會館處理訟案。
義安公司與潮州八邑會館針對翻新登路潮州大廈而引發的搬遷安排訴訟,進一步升級,雙方各自安排高級律師進行辯護。
本周二(1月29日)在高庭舉行的第三輪審前會議並無任何進展,高庭定3月間舉行內堂審理,確切日期日後通知。
義安公司一名發言人過後證實說:“義安公司是在對方聘請高級律師陳志明爲代表律師之後,決定相應聘請高級律師文達星。”文達星日前剛宣布,3月底將離開服務了37年的德尊律師事務所,自立門戶。
據知,陳志明是潮州八邑會館法律顧問,自從義安公司入禀法院申請庭令要求潮州八邑會館搬離潮州大廈之後,他便代表會館處理訟案。
對于聘請高級律師訴訟的費用,一名律師受詢時指出,聘請知名高級律師打官司,牽涉的律師費數額不少。
他說:“這是因爲頂尖高級律師出庭,酬勞相當高,如果案情複雜,審訊時間長,曠日持久,再加上高級律師通常會動用好幾名律師當助手,連同案情調研和撰寫宣誓書,酬勞很容易超過百萬元,而敗訴的一方很可能也需要承擔對方高達三分之二的律師費用。”
義安公司原本計劃于去年7月1日翻新擁有50多年曆史的潮州大廈,前年6月底去信通知潮州八邑會館搬遷,但雙方一直無法對搬遷安排取得一致看法。
在雙方談判中,潮州八邑會館以當年讓出店屋和端蒙中學校舍地段供建設潮州大廈,以及翻新大廈是義安公司單方面進行的發展計劃,表明日後有權回返新大廈設會所,而且大廈翻新期間會館在外租賃臨時會所辦公等開銷也應得補償。
義安公司應允會館回歸,但表明要以大廈業主身份征收象征式租費。這一反建議不爲潮州八邑會館所接受。
義安公司在潮州八邑會館回拒了董事會准備給予撥款1650萬元協助購置會所的獻議,以及發出律師信提出不能在會館留在潮州大廈期間斷絕水電供應的要求後,于去年12月7日入禀法院,要求高庭法官發出庭令,下令會館搬離大廈,以便該公司展開大廈翻新工程。
據知,潮州八邑會館董事會拒絕接受義安公司提出等同“補償金”的撥款,是因爲會館一些董事認爲撥款獻議後來附帶的條件太苛刻,無異是要放棄會館與端蒙中學當年讓地建潮州大廈所應具有的産權,而且違反了先輩要義安公司和會館相互合作爲潮人與潮社謀福利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