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筆300萬美元轉給非法兌換商,在中國做生意的兩個答辯人卻只有對方的微信聯絡號碼,讓高庭法官訝異無比。
第一答辯人林添江否認需要歸還盧燕的失款,說他不認識艾倫。因爲任職的EFG銀行無法進行交易,他只聯絡林正德轉賬,卻沒解釋爲何銀行不能處理。
林正德當時建議把錢存入他的一個中國戶頭,以及洪建勝的兩個中國戶頭,並給林添江的利率是一美元對6.99人民幣,這比艾倫給他和洪建勝的高出0.02。
林添江轉而給盧燕的利率是7.025。換句話說,他將收到大約10萬美元的利潤。
朱漢德法官說,似乎沒人跟艾倫熟絡,而洪建勝和林正德跟艾倫溝通的信息多數都被刪除了。
他們只能給盧燕看彙款單,證明有198萬美元從他們的戶頭轉入艾倫的戶頭。
法官說,這兩人在中國協助外國人到中國做生意,比如設立公司,相信也協助外國人把錢彙進和彙出中國。
可是,他們卻提供很少有關艾倫的資料,“他們不像一些人,完全不知如何彙款。這麽一大筆300萬美元,他們唯一的詳情卻只有艾倫的微信號碼,讓我感到很訝異”。
法官指出,不容置疑的是,艾倫拿走大部分或全部的300萬美元,而三個答辯人的解釋是不足夠和毫無說服力的。
整筆300萬美元像是通過三個答辯人和艾倫分散出去,或分到四人手上,一分錢都拿不回。
他裁定之中涉及分散資産的風險,所以認爲有足夠理由凍結三人的資産,並令他們披露涉及的財務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