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客工聲稱遭五名悍匪圍攻搶劫,不但將他五花大綁,還揮刀刺傷他的大腿和胸腔,搶走他的手機及現金1500元。警方事後出動多名查案人員展開調查,發現這名客工仍在使用他聲稱被搶走的手機,結果他因提供假資料被判坐牢三個月。
去年9月5日,來自孟加拉的被告沙拉達(34歲)當天上午報案稱自己被五名陌生人圍攻打搶,過程中還被匪徒捆綁雙手,胸腔和大腿也有傷勢。
不過,警方調查後揭發他謊話連篇,他因此面對一項提供假資料控狀,罪成後判監三個月。
根據《聯合早報》取得的法庭文件,被告原本持有的特別准證(S Pass)在去年9月10日到期,他過後必須返回孟加拉,但爲了能繼續留在本地,他在特別准證到期前五天,自編自導自演這起搶劫案。
謊言被戳破還不願坦白
爲了讓劫案沒有破綻,被告特地找周圍沒有電眼的地方“幹案”,並從提款機提出1500元,制造自己身懷現款的假象。
另外,被告用刀子刺傷大腿和右胸腔,虛弄被搶劫成傷,同時用塑料扣帶捆綁雙手,最後教唆一個工友冒充公衆報警。
警方接獲報案後,調查發現被告仍在宿舍裏使用他聲稱遭搶走的手機,查案人員追問被告,給他機會坦白,但被告再次錄口供時仍堅稱自己被打搶。警方完成調查後揭穿他說謊,被告只好承認自己提供假資料。
主控官表示,被告爲延長准證而預謀幹案,精心策劃遇劫戲碼,甚至不惜自殘和找朋友串謀說謊代爲報警,誤導警方浪費資源調查此案。
庭上揭露,警方接獲報案後,除了派出警車到場,也電召救護人員把被告送進醫院,並讓警員到醫院向被告錄口供;衛生科學局也動員去鑒定DNA搜證,當局過後甚至派警力到“案發現場”附近巡邏,以及出動調查警官負責此案。
被告之後還引導警方到案發現場附近尋找“凶器”,使警方浪費了許多資源去調查他聲稱的搶劫案。
查案人員最後發現被告在宿舍裏使用手機,他仍矢口否認,繼續說謊,進一步浪費當局的資源和人力。主控官說這些都是加重被告罪責的因素,不可輕饒,促請法官判監至少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