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被告除了以暴力逼妻子接客賺奶粉錢,還規定她每天的接客人數、偷看妻子與嫖客上床的視頻滿足性癖好,還逼六歲親生女爲自己口交和非禮13歲外甥女。
家徒四壁沒錢買奶粉,27歲無業男竟以暴力逼妻爲娼,除了規定妻子每天接客人數,私下還偷看妻子與嫖客上床的視頻來滿足性癖好。
短短三個月內,妻子被迫服務多達138名嫖客,收到約1萬1000元的性交易酬勞,全被男子沒收。根據控方,這是本地首個在防範人口販運法令下,以暴力強迫妻子賣淫賺錢的案件。
此外,男子在知道自己可能患有性病的情況下,強迫六歲女兒爲他口交,結果被法官斥責爲行徑卑鄙的“惡魔”,對生命中的女人極盡剝削。
他昨天在高庭認罪後,被判監25年半、打鞭24下和罰款1萬2000元。
被告一共面對八項控狀,包括兩項因強迫25歲妻子賣淫和收取性交易酬勞,而抵觸防範人口販運法令的罪狀。
其余控狀包括一項性侵14歲以下孩童、兩項蓄意傷人和三項非禮罪。除了妻女,受害的還有妻子的13歲外甥女。爲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婚前就虐打 懷孕也照打
案情顯示,被告與妻子于2012年結婚,他婚前就有虐打她的惡行,常爲小事打她的臉、拉扯頭發,和拉她的頭撞壁櫥等,即使妻子懷孕也不放過她。被告也威脅妻子,倘若把家暴一事說出去,他就把妻子殺了。
夫婦倆育有一對兒女,但被告一直沒有工作,全家人靠妻子當接待員與辦公室助理的1800元月薪過活。2015年9月後,妻子停止工作,家裏財務陷入困境。
到了2016年中,盡管連買奶粉和紙尿片的錢都沒有,被告仍不肯找工作,反而建議妻子賣淫養家。妻子起初不願意,但她不斷遭被告毒打,因擔心被告會變得更加暴力,終委屈答應。
接著,被告教導妻子如何在賣淫網站,以“行業術語”進行自我推銷,並指示妻子自稱爲“單親媽媽”,列出體重、胸圍等個人資料。他規定妻子每日須服務一定數量的嫖客,若當天不達標,隔天就得補回人數。妻子平均每天與三至五名嫖客進行性交易,每小時收費80元至100元,所有的錢都交給被告。
同時,被告也指示妻子偷拍自己與嫖客上床的視頻來滿足自己的性癖好。有時被告會醋意大發,事後暴打妻子“算賬”。
有一回,被告以拳頭逼迫妻子與一名舊同學進行性交易,並嘗試說服對方與夫妻倆玩三人性愛。計劃最後沒有成功,被告就用啞鈴猛捶妻子泄憤。
除了妻子,家中六歲女兒也逃不過魔掌。2016年7月至8月,被告與母親吵架後,帶著妻子與兒女入住馬裏士他路一帶的酒店。某晚,被告與妻子做愛後仍不滿足,他趁妻子如廁時,把女兒叫到身邊。被告當時已懷疑自己染上性病,但仍逼女兒爲他口交。之後他被確診染病。
被告也曾三次非禮妻子的13歲外甥女,包括有一回指示妻子到學校強行帶走外甥女,送到酒店房間任他非禮。直至2016年8月20日,被告的母親從孫女口中得知兒子的惡行後,決定大義滅親報警,妻子、女兒與外甥女這才停止受害。
被告對性剝削行徑相當自豪
根據精神科報告,被告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對女兒構成危險,而且還對自己的性剝削行徑感到相當自豪。
高庭法官陳成安下判時嚴厲斥責被告:“你是個惡魔。”法官同意控方立場,即被告理應有責任保護他生命中的女子,但他卻虐待和性剝削她們,行爲極爲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