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賢 報道
民防部隊將在4月1日推行第二階段的緊急醫藥服務分層應對框架,調整的範圍包括在接到命危個案時,派出七至九名救護人員爲患者進行急救;因緊迫性較低,處理次緊急事故的反應時間則預料加長。
民防部隊昨天在總部召開記者會公布2018年全年數據,並做出上述宣布,介紹框架重點。
在2017年4月1日推出的緊急醫藥服務分層應對框架(EMS Tiered Response Framework),協助民防部隊更有效地處理緊急醫療事故,以調配合適的醫療資源。
例如,在發生心髒驟停等命危事故(life-threatening)時,民防部隊將優先反應,派出救護車和救護人員。緊急醫療人員也會乘消防電單車先趕往現場施救。數據顯示,這讓民防部隊去年“在八分鍾內抵達命危事故現場”的比率達到82%。
應對框架推行兩年後,今年4月1日進入第二階段。民防部隊醫務處處長雅致助理總監說,這個階段有三大重點。
首先,在命危事故中,救援時間分秒必爭,因此民防部隊將增加所提供的援助,及采取更迅速的反應。例如,有人心髒驟停時,部隊可派出七至九名救護人員爲傷者進行高質量的心肺複蘇,以增加生還率。目前到場處理命危個案的包括消防電單車和救護車人員在內,共四人。
再來,隨著命危事故獲得更多資源,民防部隊在應對次緊急事故(Minor Emergencies)如割傷流血的反應時間預料會加長。民防部隊目前預計在接到通報後的11分鍾內抵達現場。
此外,不再爲非緊急事故(Non-emergency)提供服務。救護人員在判斷情況後,會建議求助者向家庭醫生或附近診所求醫。
消防車紅犀牛可闖紅燈非法U轉
民防部隊也將擴大在交通法令下享有豁免權的緊急車輛類別,以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
自2017年12月1日起,民防部隊救護車在交通法令下有豁免權,能夠在必要時刻闖紅燈或非法U轉。
雅致說:“在緊急醫療情況下,每爭取到一分鍾都可能提高病人的生存機會。自豁免權生效以來,民防部隊救護車並沒有在使用豁免權時發生意外。”
他表示,自今年4月1日起,消防車和紅犀牛也將有豁免權。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不讓路給緊急車輛,駕駛人士可能面對高達160元的罰款,及被扣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