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Telepod後,另一家業者因在公共場所無牌提供電動踏板車共享服務,昨天在國家法院面控。
電動踏板車業者Neuron Mobility昨天在停車場法令下被控。在現有條例下,電動踏板車業者在沒有執照,或交通部長特許情況下,不能在公共場所提供電動踏板車共享服務。
Neuron Mobility雖已提呈申請,但當局目前還在評估中,公司尚未獲頒執照。
截至2月25日,陸路交通管理局扣押了144部Neuron Mobility的電動踏板車,它們非法停放在公共場所供公衆租用。
陸交局早前已多次向該名業者發出書面警告,提醒業者不能在無照或沒有特許情況下,在公共場所出租個人代步工具。
另一家業者Telepod也因觸犯相同法令,上周被控上庭。
陸交局表示嚴厲看待上述事件,無牌業者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若業者被定罪後繼續違例行爲,每天另罰款500元。
據本報之前報道,包括這兩家業者在內的14家公司,已在2月11日申請期限前,向陸交局申請共享個人代步工具營業執照。
陸交局提醒所有業者,在評估執照申請時,考量因素包括業者過去是否有遵守法律和監管條例等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