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中醫師許振益博士施艾灸時導致一名男子的小腿有三處被燒傷,因專業行爲失當,被罰款3000元並遭譴責。
中醫管理委員會昨天發文告指出,一名男子在2017年6月6日,通過法定聲明的方式投訴在水車路(Kreta Ayer Road)行醫的許振益專業疏忽。
許振益2016年至今已任兩任的新加坡中醫研究院秘書長。
投訴人指許振益于2017年5月13日,在他左小腿上施針,之後由助手點燃針頭上的艾葉。許振益過後離開診室,並吩咐助手留意艾灸的過程,但針灸尚未完成時,他卻召喚助手去處理其他的事,結果艾灰掉落到投訴人小腿上,導致他三處被燒傷。
中醫管理委員會成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審裁聆訊後裁定,許振益沒有履行責任、提供適當的護理,也沒有采取足夠的預防措施,既沒有遵守《道德准則與道德指導原則》,也違反了中醫注冊法令的相關條例。
中醫管理委員會指出,許振益對他的行爲有悔意、很快地就承認自己犯錯,加上是初犯者,而且委員會也認可他對中醫界的貢獻。然而,委員會強調,這些因素無法減免他違例行爲的嚴重性。
許振益最後被罰款3000元、遭譴責,也須支付雙方聆訊費。
中醫管理委員會指出,根據調查結果,當初只要有足夠的防範措施,並且夠小心謹慎,這起不幸事故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委員會因此敦促所有注冊的中醫師,要定期檢討他們行醫的習慣,降低這類燒傷事件發生的風險。
委員會也提醒說,所有注冊中醫師也得對助手的行爲負起全責,包括密切地監督助手,並確保他們得到充分的培訓,有足夠的能力。委員會會嚴正對待任何輕視病患安全的中醫師,也會毫不猶豫地對違例者采取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