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元的月租,對于你我或許無足輕重,但對于月入僅1600元,還得負擔母親看護費和女兒教育費的納茲雅來說,卻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49歲的納茲雅(Narziah)居住在大巴窯一帶的租賃組屋。她在10多年前與前夫離異後,帶著父母與三個孩子遷入這個一房一廳的單位,盡管多年來已習慣了這裏的環境,但她仍夢想能擁有屬于自己的房子。
隨著孩子長大、父親過世,如今只剩下母親艾侬(Ainon,69歲)和小女兒瓦希妲(Waheeda Banu,18歲)與納茲雅同住。原本從事補習、繪畫等散工的她,兩年半前在居委會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但這也意味著家庭收入突破了租賃組屋的收入頂限,月租因此從88元上調至250元。
同一期間,母親突然中風,必須聘請女傭來照料她,讓納茲雅不勝負荷,一度閃過辭職的念頭,因爲這樣至少能在月租上喘一口氣。
所幸的是,納茲雅去年接到建屋局的電話,告知自她開始工作後、公積金存款已取得穩健增長,她如今可申請新擁屋計劃。
而盡管瓦希妲已18歲,但隨著當局宣布將受惠家庭的孩子年齡頂限從16歲提高到18歲,她們一家人仍符合申請資格。
今年2月19日是納茲雅的生日,她在當天簽署了購屋協議,買下了淡濱尼一帶、60年屋契的二房式靈活單位預購組屋,屋價約爲14萬元。
組屋將在兩年後建成。當局告知納茲雅,只要她繼續工作,房屋貸款就能通過公積金繳付,這意味著她日後無須再牽挂250元的月租。
納茲雅說:“當局在整個購屋過程中一直從旁協助我管理財務。他們讓我感覺到,無論我的處境如何,他們都會幫我解決問題,而不是把租賃組屋視爲我唯一的選擇。最重要的是,重新擁屋意味著,有一天當我離去時,不必擔心女兒要住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