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員看上侄女家中的26歲女傭,但示愛求婚都被對方拒絕。他逮著機會與女傭獨處,以按摩爲名性侵對方。男子事後送上一對耳環,企圖收買女傭不讓她告狀。
女傭假意收下耳環,實爲等待機會逃出魔掌。她趁男子睡覺時離開雇主住家,再向路人借電話報警,揭發男子的惡行。
現年53歲的保安人員共面對四項控狀,包括強奸和非禮罪各一項,以及兩項用手指性侵女傭的罪名。他昨天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0年半。
由于被告已年過50歲,所以逃過鞭刑。爲保護受害人,法庭谕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這起強奸案發生于2017年11月18日上午9時至10時,地點在北部一帶的某組屋單位內。案發時,被告是一名保安人員,與女友在柔佛新山租房同居,每天越過長堤來新加坡上班。爲方便工作,他不時到侄女的新加坡住家,即案發地點留宿。
目前26歲的受害人則來自印度尼西亞,已婚並育有一名三歲的女兒,她自2016年6月起在被告侄女的住家打工。
根據案情,女傭在侄女家打工幾個月後,被告就對她表白,說自己很喜歡她,甚至想娶她過門,跟隨她回印尼一起生活,但都被女傭拒絕。
之後,被告經常借故靠近女傭,趁沒人注意時撫摸她。女傭曾嘗試推開被告,或恐嚇向雇主告狀,但被告都不害怕。女傭也因擔心雇主不會相信她,所以沒把事情告訴被告的侄女。
案發清晨只有被告與女傭在家,女傭在臥房忙著抹地時,僅在下半身圍上毛巾的被告突然從後抱住女傭。女傭趕緊推開被告,然後跑到客廳。
以按摩爲名壓制女傭
過了一會兒,女傭因感到肌肉酸痛而按摩頸肩。被告卻搶過她手中的按摩膏,強行爲她按摩,接著把她推倒在床上,強奸她和用手指性侵她。體重僅41公斤的女傭沒法推開趴在自己身上的被告。由于被告的行徑粗暴,導致女傭流血,當看到床上毛巾出現血迹後,被告才停止侵犯女傭。
被告過後拿出一對耳環送女傭,並且指示她不准把所發生的事情告訴侄女。因擔心激怒被告,女傭當時先假意收下耳環。
案發約一個小時後,被告在客廳的沙發上睡著。女傭趕緊拿了手機和工作准證後就逃出屋子,她擔心自己若繼續待下去,被告會再次侵犯她。
女傭先到朋友打工的地方借100元,准備前往大使館求助。她最終在路上向陌生人借用電話報警。
被告睡醒後不見女傭蹤影,通知侄女的大女兒,之後前往榜鵝釣魚。當天傍晚,被告接到警方電話,要求他回侄女的住家,他最終在侄女家被逮捕。
根據代表律師加裏達斯的求情陳詞,案發期間被告因在工作地點遇到“靈異”事件,導致他的精神受到困擾,所以才犯下罪行。
高庭司法委員林茵倩下判時指出,被告對處于弱勢的外籍女傭下手,法庭須給予嚴懲以起阻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