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項目女經理疏忽駕駛造成好友傷亡、男友受傷,案發近一年仍走不出傷痛,一上庭就哭成淚人,法官說那是不幸的意外,昨天(3月29日)判她坐牢兩周和禁駕四年。
車禍去年4月22日淩晨發生,被告林绮欣當時駕著馬賽迪轎車送男友劉志偉(26歲)和好友林佳燕(23歲)回家,來到惹蘭安娜武吉和惹蘭裕廊克基交界處,轉彎時因沒讓路給直行巴士,導致巴士撞上她的轎車,車子打轉了好幾圈才停下,坐在後座的好友林佳燕首當其沖,她被送往國大醫院搶救,但因頭部傷重過世。
坐在前座的男乘客劉志偉(26歲)是林绮欣的男友,他也在車禍中受傷。
根據案情,被告和劉志偉在案發前與死者一起爲死者的男友慶生,生日會午夜結束後,被告開車送男友和死者回家,男友坐前座,死者在後座,結果發生意外。
被告和一名目擊者事後提供了車內拍到的案發視頻協助調查,視頻可清楚看到轎車遭巴士撞上後,打轉了好幾圈才停下。
被告在案發後被控疏忽駕駛罪,她每次出庭都傷心流淚,案發近一年,她明顯消瘦憔悴。兩周前,她出庭認罪時,在法庭裏足足哭了40分鍾,親友通過通譯員不停遞送紙巾給她擦淚。
昨天是法官判刑的日子,她一早在四名親友的陪同下出庭,還沒開庭就已開始抽泣,法官下判時,她仍在被告欄裏不停用紙巾擦眼淚。
法官表示,那是一場不幸的意外事故,依法判她坐牢兩周和禁駕四年,也允許她展期至4月2日才開始服刑,讓她處理私人事務。
死者男友寫信求情
被告被控上法庭後,受傷的男友和死者的男友都寫求情信表示不怪被告,懇請法官輕判她。男友說,可以想象被告案發後的自責和愧疚,他沒有責怪她,只希望法官能輕判。
死者男友表示失去女友雖很悲傷,但他從沒責怪被告,被告要經曆那恐怖車禍已是一種懲罰和煎熬。
主控官促請法官判監四周和禁駕五年,律師則求情希望判監一周和禁駕兩年,法官下判後,主控官表示考慮針對刑罰上訴,至截稿時,還未知他是否會針對刑罰上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