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外國車輛若拖欠我國的交通、停車和尾氣排放罰款,可能被禁止入境。
新加坡警察部隊、建屋發展局、陸路交通管理局、國家環境局和市區重建局昨天(3月29日)聯合發表文告,重申此新條例。
當局2月曾宣布,爲遏止外國駕車者無視罰單和提醒,沒有繳交罰款的行爲,將加大執法力度,禁止那些拖欠我國交通、停車和尾氣排放罰款的外國車輛入境。
籲外國駕車者留住收據
據報道,截至今年2月,外國車輛拖欠的罰單約達40萬張,累計罰款金額約3200萬元。
當局呼籲外國駕車者檢查是否有拖欠罰款,在4月1日之前繳交罰金,並留住收據,方便在入境時查證。
駕車者可上網www.axs.com.sg查看是否有逾期罰款,也可通過AXS終端機、網站或手機應用付款,並且可到個別政府機構的網站、客戶服務櫃台,或新郵政旗下郵局繳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