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假信息的網絡寫手和開發機器人程序者將一律面對刑事制裁。違法者的行爲如果對公共利益構成傷害,刑罰將加倍。
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擬議增添多項罪名,應對蓄意散播網絡假信息可能帶來的危險後果。
擬議的新罪名主要針對三類造謠者,其中一類是惡意散播網絡假信息者。如果造謠者使用虛假賬戶或機器人程序(bots)來擴大假信息的影響力,最高刑罰將增加一倍。例如,個人罰款最高10萬元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組織可被罰款最高100萬元。
其余兩類造謠者是開發機器人程序者,以及提供撰寫假信息服務者。政府希望通過打擊網絡打手,遏制散播假信息的行動,如操縱選舉和影響政治觀點。個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罰款最高3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組織則可面對罰款最高50萬元。
這些網絡打手散播的假信息如果構成損害公共利益,同樣面對加重刑罰。目前,僞造信息已發展成規模可觀的産業鏈,不懷好意者只需支付一點酬勞,就能通過黑市服務達到目的。例如在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期間,馬其頓小鎮韋萊斯就變成“假新聞工廠”,當地青年靠大量炮制特朗普的假新聞賺錢。
無心轉發者不會被懲處
律政部文告強調,刑事罪責僅適用于惡意行爲者。換句話說,無心轉發的人不會被懲處。
“只有那些故意以假信息破壞社會秩序與穩定的人,才會受到刑事處罰。”
此外,新法案針對自我表明爲假信息源的網站制定罪名,不允許人們通過經營這類網站獲利,他人也不可提供網站資金。數碼廣告也受限制,不允許在本地推廣有關網站,登在該網站的廣告也不可讓本地用戶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