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醫院疏忽導致無法盡早治療癌症,女病患耗時多年起訴醫院終于勝訴,卻在法庭下判五周後不敵病魔,前天過世。樟宜綜合醫院表示,與病患和解的意願不會因對方過世而有所改變。
樟宜綜合醫院:和解意願不會改變
樟宜綜合醫院總裁李建恩副教授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對于諾爾雅茲琳(Noor Azlin)的離世,院方向家屬表示哀悼。
“我們尋求和解的意願不會因她(諾爾雅茲琳)的離世而改變。我們的律師早前已聯系諾爾雅茲琳的律師以獲取更多信息和文件,以方便和解程序的進行。”
諾爾雅茲琳2007年因胸腔疼痛和呼吸困難到樟宜綜合醫院急診部求醫,放射科醫生兩次發現黑影都注明要跟進,但院方卻沒安排醫生跟進,導致她兩年後發現患第二期癌症。
諾爾雅茲琳起訴樟宜綜合醫院、呼吸內科專科醫生英南,以及普通科醫生葉祥和蘇偉文,指他們疏忽,沒有及時診斷出她右肺有惡性腫瘤,要院方與醫生賠償。
高庭法官認爲諾爾雅茲琳缺乏確切醫療證據,說明她在醫院求醫期間已患癌,去年判她敗訴。
不過,諾爾雅茲琳上訴到最高法院,三司最終裁定醫院在管理和照料病人方面出現疏漏,院方須賠償病人,金額待定。
有關和解的審訊原定前天進行,但諾爾雅茲琳沒有撐到那一天。
《海峽時報》引述諾爾雅茲琳的家人說,過去幾天,諾爾雅茲琳倍感不適,到星期天下午,呼吸也變得困難。諾爾雅茲琳的葬禮于前天進行。“我們還沒有平靜下來。我們感謝所有的慰問。”
記者嘗試聯絡諾爾雅茲琳的家屬和律師有關和解的事宜,但至截稿前,他們都尚未回應。
衛生部將研究現有法律制定醫生和醫療構責任
衛生部長顔金勇前天在國會就如何保障病患利益、支持醫療社群發表部長聲明時說,諾爾雅茲琳的死訊令他悲傷,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他指出,最高法院在上述民事案的裁定引起醫療從業員的憂慮。
顔金勇說,最高法院在這起案件中,主要關注的是,確保發現有異樣的放射報告能在適當速度和關注下被跟進。“這將確保病患安全,對此,我們全面贊同。但問題是,如何最好地做到這一點。”
他指出,迄今,報告若發現異樣,放射科醫生無需承擔基本護理責任,而這些報告應被傳回要求進行測試的醫生。“這個做法一直運作良好,我的部門也相信這應該是最好的做法。”
顔金勇也提到,衛生部將研究現有法律,在法律中制定涉及的醫生和機構應負起的法律和道德責任,以及發現有異樣的報告應如何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