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莉明表示,加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利息“損失”說法不正確,因爲會員有機會在保費用完後繼續從集合利息獲取入息,最終從集合利息獲取的數額甚至可能比他投入的利息更多。
加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後,會員不再從用來加入這個年金計劃的存款中賺取利息,不過這並不表示會員損失了利息,因爲風險群裏集合的利息,可能爲會員日後提供每月入息。
人力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日前書面回複後港區議員方榮發的問題時指出,就如在市場上購買保險産品,客戶必須繳付保費一般,公積金會員投入終身入息計劃的金錢也被稱爲保費,而所有會員的保費所累積的利息將被集合起來,投入終身入息基金(Lifelong Income Fund)裏。
在會員達到可領取入息的年齡後,保費會以每個月支付入息的方式還給會員,當保費耗盡後,被集合起來的利息(pooled interest)就會繼續支付會員每月入息,保障會員終身獲得入息。
楊莉明舉例,如果一名會員投入6萬元到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CPF LIFE),並從65歲開始獲取每月入息,這6萬元保費將會在他79歲時花完,但只要會員還活著,就可以繼續獲取每月入息,這錢就來自會員們集合起來的利息。換句話說,集合利息是要確保會員不管活到幾歲,都不必擔心失去入息。
1958年或之後出生的國人到了可領取入息年齡時,如果退休戶頭有6萬元,就會被自動納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退休存款少于6萬元者,依然可自願加入終身入息計劃。
楊莉明說:“方榮發形容會員‘損失’了集合利息是不正確的,就如我所解釋的,每個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的會員都有機會在保費用完後繼續從集合利息獲取入息,會員最終從集合利息獲取的數額甚至可能比他投入的利息更多。”
她進一步指出,如果終身入息計劃的會員在領完保費前去世,那麽未用完的保費將會交給被提名的受益人。
楊莉明說:“雖然第一批強制加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的會員,需等到2023年才達到符合領取每月入息的年紀,不過長遠來看,我們預計大多數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的會員會從集合利息領取每月入息。”
爲了協助會員進一步了解相關詳情,公積金局爲所有達到55歲和符合領取入息年齡的會員提供一對一的公積金退休規劃服務。
今年64歲的謝謙不久前與公積金局預約參加公積金退休規劃,他受訪時指出,公積金員工擁有充足的知識,可以回答他所有提問,有助他安排公積金的存款,美中不足的是無法錄下當時的對話供事後重聽與考慮。
他說:“我覺得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是很好的概念,可以幫助解決壽命更長久帶來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