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上訴庭:花梨木轉運非進口 貿易公司與董事罪名撤銷

2021 年 3 月 12 日 大荒独狼

一家貿易公司和董事經理兩次在國家法院被判非法進口價值5000萬美元(約6800萬新元)的受管制花梨木罪名不成立,促使控方也先後兩次向高庭上訴,最後被判罪名成立,公司被判罰款50萬元,董事則坐牢三個月和罰款50萬元。

不過,最高法院上訴庭審理他們提出的刑事參考申請後,扭轉結果,撤銷他們的罪名和刑罰。

由五司組成的最高法院上訴庭認爲,該批花梨木並非“進口”,而是“轉運”,因此撤銷申請人的刑罰,並下令盡快把花梨木歸還申請人。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出,在決定受管制物種是否符合法令的“轉運”定義時,無須證明該物種離開新加坡的確定日期。

上訴庭指出,根據控方證人運輸和貨倉公司Jaguar Express職員的證詞,在花梨木運抵新加坡之前,申請人便已通知他們,公司打算把花梨木用船運到香港。控方證人的證詞對花梨木是否“進口”提出合理疑點。

此外,有關的文件證據,例如船運費和轉運費的報價文件等,以及Jaguar Express在開往香港的貨輪暫定30個集裝箱船位等,在在說明花梨木是要運到香港。

上訴庭說,花梨木當時貯藏在裕廊海港的自由貿易區,那是暫時貯藏貨物的一個受保護區,貨物不能隨意離開保護區。

有鑒于此,上訴庭認爲花梨木是通過新加坡轉運,而不是進口到新加坡。換句話說,非法進口的控狀不能成立。

貿易公司江河私人有限公司被控在2014年3月14日在無准證下,從非洲島國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進口2萬9434塊被砍伐的花梨木,抵觸瀕危物種(進口與出口)法令。公司董事黃偉強(譯音)則被控身爲董事經理卻同意與縱容公司犯法。

2015年,國家法院審理此案後,審案法官認爲控方舉證不足,公司和黃偉強無須答辯,裁定他們罪名不成立。國家法院接受市值約5000萬美元的花梨木是要轉運去香港的辯護理由,所以無需准證。

2016年,高庭在控方上訴後撤銷公司和黃偉強無罪的裁決,把案件交回國家法院讓他們對控狀答辯。他們保持沉默,國家法院維持罪名不成立的裁決。

不過,控方再上訴,結果高庭于2017年裁決控方上訴得直,判公司和黃偉強各罰款50萬元,後者也必須坐牢三個月。

辯方過後以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問題,向上訴庭提出刑事參考,包括對“過境”一詞的解讀。

相關文章:

  • 吉寶置業將在仰光 建服務公寓和辦公樓
  • 護老慈善有策略有質量
  • 納吉喊冤:我沒有挪用1360萬新!他可能重回馬來西亞首相之位?
  • 本地科技公司賽舵智能 完成5000萬美元B輪融資
  • 重磅!馬國前首相納吉7罪名成立,被判12年!大批支持者不服
  • 震驚!58歲中國土豪因婚外情被加拿大遣返!移民局現在啥都管
熱點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6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