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總理說,有關領空的管理責任是馬來西亞賦予新加坡的。“他們要就安排做調整和改進,他們要取回管理權,我們就要跟他們磋商,看看如何做調整。不談或不聆聽對方的關注是不合理的。”
馬來西亞希望分階段取回柔南領空的管理權利,目標是在今年9月開始這麽做,並在2023年完成。李顯龍總理提醒,檢討涉及不少利益相關者,更關乎安全與效率,不可操之過急。
馬國首相馬哈迪昨天在聯合記者會上透露了上述時間表。他說,新馬兩國于1974年簽署營運同意書(Operational Letter of Agreement,簡稱OLA)時,吉隆坡飛航情報區(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簡稱FIR)還處于襁褓階段。
“那時,馬來西亞的航空航行設備仍不足夠,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建議賦予新加坡提供有關領空航空交通服務的責任。爲了准備取回領空管理權,我們已經做出顯著投資,並希望能盡快完成這事。”
按照新馬兩國于1974年簽署的營運同意書,馬來西亞賦予新加坡責任,爲馬來西亞半島以南的領空提供航空交通服務。同意書是按照1973年ICAO亞太區域航空會議的建議而簽署的。
兩國今年較早時也已成立高層級委員會檢討領空管理安排,委員會由新加坡交通部常任秘書和馬國交通部秘書長擔任聯席主席。
就有關檢討,李顯龍總理不忘提醒:“這是一個須咨詢許多利益相關者,包括航空公司和ICAO的複雜事件,不能操之過急。”
他接受隨行新加坡媒體訪問時說,有關領空的管理責任是馬來西亞賦予新加坡的。“他們要就安排做調整和改進,他們要取回管理權,我們就要跟他們磋商,看看如何做調整。不談或不聆聽對方的關注是不合理的,我們無論如何都得按照要求做檢討。”
李總理相信兩國部長都明白關鍵是照顧到民航的安全和效率,他相信他們也會商討相應的安排。
他認爲,雙邊關系近期頻頻起波瀾,其實是兩國政治領袖建立長久關系的“學習之旅”。
他說,除了馬哈迪經驗老道,是政壇老手,他團隊中的多位部長都是新人,我國部長正與馬國的多位相對應的部長建立聯系,包括建立起個人的關系。
例如,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正積極與馬國交通部長陸兆福合作,外交部長維文醫生與馬國外長賽富丁頻頻交流,而總檢察長黃魯勝也向馬國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了解馬來西亞對不同課題的關注。
就如何評價馬國新政府和我國第四代領導人至今的協作,李總理說:“這是彼此開始認識的過程,大家一起探討如何回到談判桌,並拓展建立起來的關系,不論另一方的負責人是誰。”
“我認爲這是個學習之旅,也是個拓展關系的機遇,可把關系傳承下一代。”
(何惜薇 布城報道 林子恒 支援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