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周截獲我國曆來最大批走私穿山甲鱗片後,我國執法單位在短短的五天內,再度起獲大批穿山甲鱗片,重量達12.7噸,市值5160萬元。
國家公園局、新加坡關稅局和移民與關卡局昨天發布聯合文告指出,執法人員是在本周一(8日)截查一個原定從非洲尼日利亞運往越南的集裝箱,集裝箱長40英尺,當時申報內裝有決明子(cassia seed)。經檢查後,執法人員發現,裏頭竟是穿山甲鱗片,共474包。
這些鱗片取自大穿山甲(Giant Ground Pangolin)和樹穿山甲(White-Bellied Tree Pangolin)這兩個品種,鱗片數量相等于約2萬1000只穿山甲。
根據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瀕危物種名錄,穿山甲屬于易危物種。
我國執法機關是在本月3日起獲首批重達12.9噸,市值5230萬元的走私穿山甲鱗片,這也是五年來全球單次起獲的最大宗穿山甲走私案。加上本周一起獲的第二批穿山甲鱗片,兩批鱗片共重達25.6噸,是我國有史以來在執法行動中起獲的兩批最大批的穿山甲鱗片。
首批走私穿山甲鱗片以“冷凍牛肉”的名義申報,也准備從非洲尼日利亞運往目的地越南。
我國也曾在2015年和2016年兩度起獲穿山甲鱗片,當時這兩批鱗片共重達440公斤。
作爲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簽約國,凡是在新加坡非法進口、出口、過境、擁有、售賣或向公衆展示包括穿山甲與象牙在內,任何受CITES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相關産品,皆屬違法行爲。一旦罪名成立,違例者面對最高50萬元的罰款,或長達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