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公見六歲外甥女不怕水,誤以爲她會遊泳,讓她套著遊泳圈獨自在酒店遊泳池裏漂浮,結果溺水,10天後在醫院去世。
驗屍庭就女童的死因展開研訊後,驗屍官卡馬拉前天裁定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事故發生在去年10月7日上午約10時30分,在聖淘沙節慶酒店(Festive Hotel)的成人遊泳池。女童在婆婆、舅公以及舅公的三歲兒子(舅舅)的陪同下,到該酒店度假。他們在第二天早上一起到了遊泳池,舅公帶著兩名孩子遊泳,婆婆坐在附近休息。
把女童留在成人遊泳池
舅公帶著套著遊泳圈的女童以及兒子,到了0.5米深的孩童遊泳池嬉水。後來,他帶著兩名孩童到1.2米深的成人遊泳池,把女童留在成人遊泳池的一個角落,推著兒子遊到遊泳池的另一邊。
過了一會兒後,婆婆發現女童臉朝下漂浮在遊泳池的水面,遊泳圈已經不見,立刻大聲求助。舅公聽到求助聲立刻趕來,跳入遊泳池將女童救起。
女童當時嘴唇發紫、口吐白沫,沒有心跳呼吸,送入中央醫院搶救後恢複了心跳,但心跳已停止了約一個小時。她後來轉到竹腳婦幼醫院,院方確認她腦部因缺氧嚴重受創。她最終在10月17日淩晨去世。
根據女童婆婆和舅公的供詞,兩人在去酒店之前就買好了遊泳圈,但並沒有留意尺寸,交給了服務員挑選。
舅公指他見女童並不怕水,以爲她即使沒有遊泳圈也會遊泳。婆婆則表示,她並不知道女童被帶到了成人遊泳池,舅公留下女童一人離開時她也不知情。
爲了保護酒店住客的隱私,酒店並沒有在遊泳池裝置閉路電視。女童的父親質疑酒店的安全措施,但驗屍官表示,酒店管理並沒有任何疏失。
根據我國酒店遊泳池的設計標准,在沒有救生員執勤的情況下,管理層只需要設立足夠的警告牌提醒公衆。
驗屍官表示,酒店設立了足夠的警告牌提醒,但是當時女童並沒有任何大人看管。她提醒公衆,不會遊泳的孩童必須有大人陪伴,不要以爲遊泳圈等輔助器材能夠保障孩童的安全。當輔助器材脫落,孩童失去漂浮的能力,溺水將會是一瞬間,並且無聲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