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謝培耀于2014年1月叫同夥關文修注冊一家公司,以公司名義替有需要的公司申請工作准證,他每個月會付關文修1000元酬勞。謝培耀被判坐牢25個月和罰款1萬5000元,以及繳付5萬4490元罰金;關文修則判監12個月,並須繳付罰金7000元。
看准熟食攤對外勞需求的“商機”,破産男子以朋友公司的名義,在三年多內替至少七名雇主的32名外籍員工申請工作准證,淨賺5萬4490元。
被告謝培耀(55歲)是在2014年8月12日至去年2月8日之間犯案,他日前承認37項抵觸外來人力雇用法令控狀,被判坐牢25個月和罰款1萬5000元,以及繳付5萬4490元罰金。被告沒繳付罰款和罰金,須多坐牢五個月作爲代替。
被告的朋友關文修(49歲)被指跟他共謀,日前也承認四項控狀,昨天判監12個月,並須繳付罰金7000元。他沒繳罰金,以坐牢一個月代替。
謝培耀于2014年1月叫關文修注冊一家公司,以公司名義替有需要的公司申請工作准證,每個月付關文修1000元酬勞。
關文修于是設立Hong Kong Street Holding,成爲董事。該公司也有一家名爲Hong Kong Street F&B的食品飲料公司。
女攤主劉淑娴(32歲)在勿洛南路經營燒鴨飯攤和在芽籠經營“Shun Li Lai”傳統雞飯攤。她因爲沒有工作准證配額,找謝培耀幫忙。
謝培耀以Hong Kong Street F&B名義,替劉淑娴的四名馬來西亞籍廚師申請工作准證,劉淑娴爲每名外勞支付謝培耀1000元。
被告坐牢期間妻子替他管理“生意”
2014年8月,謝培耀因觸犯所得稅罪行,得去坐牢,叫妻子陳靜慧(50歲)幫他管理這盤“生意”,跟劉淑娴協調申請或取消工作准證事宜,以及付錢給關文修。她在這段期間總共付關文修7000元酬勞。
案情顯示,謝培耀也于2015年8月間,把“商機”與在碧山11街經營咖啡店的Home Eatery董事林美英(54歲)分享。他稱由于人力部禁止咖啡店熟食攤雇用外勞,促使攤位對外勞需求高,特別是印度熟食攤。
他也稱可以利用Home Eatery的配額申請外勞,再把外勞轉供給熟食攤攤主,每個月向他們收取每名外勞1000元到1500元的費用。
謝培耀建議讓這些攤主簽署管理合約,以Home Eatery名義向國家環境局申請執照,並把執照張貼在攤位,制造Home Eatery管理攤位的假象,以免在當局檢查非法勞工時被揭穿。林美英被指同意他的建議。
被指另開公司犯案女董事要求審訊抗辯
謝培耀開始把消息傳播出去,不少印度熟食攤攤主撥電詢問。他跟一名中介接洽,要對方去印度招募員工,而他則負責申請工作准證的事。
後來,當局對謝培耀和林美英展開調查,後者被指以另一家公司Royal Success的名義繼續犯案。
該公司的注冊董事是林美英的兒子,但管理和經營公司的是謝培耀,林美英也被指管理和經營公司。
謝培耀有觸犯外來人力雇用法令案底,因非法雇傭和提供假資料罪行,于2010年被判監10周和罰款6000元。
控方指謝培耀是主謀,因爲錢好賺而起貪念。即使因其他案件坐牢期間,他也繼續幹案。
涉案的另三人中,林美英要審訊抗辯;當局給予陳靜慧嚴厲警告後,向法庭申請撤銷控狀;面對教唆共謀提供假資料罪的劉淑娴則已于2016年被治罪,罰款8000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