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馬來西亞柔佛河發生過七起河水汙染事件,導致我國公用事業局必須暫停柔佛河自來水廠的運作,其中兩起在今年發生。
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昨天以書面答複謝健平(馬林百列集選區)的國會提問時指出,2017年至今發生的這七起事件都與集水區內的棕榈油廠和養雞場非法排放一些物質有關。
他說,河水上遊一旦有汙染,由我國公用事業局管理、位于柔佛泰豐的柔佛河自來水廠(Johor River Waterworks,馬國稱濾水站)就會暫時關閉。柔佛當局在自來水廠的上遊建有治水廠,也同樣會在治水廠上遊出現汙染時關閉治水廠。
水源汙染事件導致柔佛河自來水廠暫停運作的時長可短至數小時,也可長至幾天。以上個月發生柔佛中部連接柔佛河的沙翁河受到高濃度的氨(ammonia)汙染,當局關閉沙翁河及柔佛河五個濾水站的事件爲例,公用局從4日下午1時30分起暫停處理河水,之後在6日才恢複運作。在這種情況下,公用局會增加我國海水淡化廠和自來水廠的産量來應付國內需求。
馬善高指出,柔佛河對于維持新加坡和柔佛的水供很重要,因此我國曾針對汙染事件頻頻發生的情況,向馬國聯邦和州政府表達關切,包括最近一次、上個月在舉行新馬領導人非正式峰會時,李顯龍總理提出他對柔佛河汙染事件嚴重影響新馬兩國的擔憂。
按新馬1962年簽訂、2061年期滿的水供協定,我國有權每天從柔佛河輸出2.5億加侖的生水,而柔佛有權購買的淨化水是當日輸出量的最多2%,或在新加坡輸出2.5億加侖生水時,可購買約500萬加侖淨化水。實際上,我國應柔佛的要求,每天輸往柔佛的淨水量約達1600萬加侖,超出馬國有權購買的水量。
馬善高說,新加坡是在不損害我國權益的情況下,出于善意這麽做的。他強調,一旦汙染事件導致我國無法從柔佛河輸出任何生水時,新加坡沒有義務爲馬國提供淨水。
汙染事件發生後,公用局會和柔佛當局緊密合作應對,並會展開嚴格的水質檢測,確保自來水廠的生水適宜治水,才會恢複抽取和處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