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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否讓法庭先裁決假信息 朝野雙方激烈交鋒

2021 年 3 月 12 日 法智律师咨询

制止和減緩網絡假信息可能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往往是爭分奪秒的,如果交由法庭先處理,漫長繁複的法律程序可致使政府的反應速度變慢。

朝野雙方在國會辯論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繼續就采取行動決定與判斷權交鋒。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回應工人黨的建議時說,政府須能在“幾小時內”停止假信息繼續散播。然而,法庭須按照既定法律程序辦事,第一反應交由司法負責是不可能達到新法案的目的。

主張由法庭先裁決的工人黨認爲,政府可通過增加法庭資源和簡化相關法律程序,應付這類緊急申請。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以前天三讀通過的防止騷擾(修正)法案爲例,政府簡化了法律程序,協助受網絡假信息影響的個人或企業迅速采取行動,法庭也做好准備應付可能增加的工作量,顯示法庭並非不能負起更多職責。

符致鏡(先驅區)最先質疑畢丹星的說法,他說,要讓法庭具備與行政部門相同的能力、反應時間、經驗和領域知識,是非常不切實際的。“我不認爲法庭有掌握如此高程度的能力。”

尚穆根則引述研究網絡假信息問題的國會特選委員會去年提出的其中一項建議,政府應具備迅速阻斷網絡假信息的傳播和影響的能力。他問也是律師的畢丹星,是否認爲法庭可以就任何關于網絡假信息的申請,迅速作出裁決?

尚穆根進一步解釋,按照一般法律程序,政府得先提呈申請,然後發傳票。如果辯方打算上訴,法庭就必須開庭審理。

另外,政府提出申請時,值班法官可能在審理其他案件或忙于其他事,不一定能馬上審理,而這是難以避免的問題。法庭也不可能每次都批准單方面的聽審(ex-parte),不聽另一方的說辭,這麽做將損害後者的利益。

尚穆根和畢丹星都是特委會成員,尚穆根說,特委會應該留意到這個問題,要求法庭迅速審理是不可能的。

新法案賦予政府優勢允許先下令後聽審

對此,畢丹星認爲,工人黨與特委會的立場並無沖突。“我相信法庭可以迅速作出反應,加快審理或發出臨時判令,處理表面看來不實的陳述。”他也認爲,新法案賦予政府優勢,允許先下令後聽審。

工人黨非選區議員貝理安補充提問,政府難道認爲法庭不可能增加資源和重組,甚至是制定新的法律程序,加快處理有關緊急申請?

尚穆根重申,准備和提交申請會耗費一些時間,而要求法官全天24小時待命,在技術上是不可行的。即使辦得到,法官有權拒絕政府的申請,可能又會耽誤時間。面對尚穆根的多次質問,貝理安堅持立場,說這正是權力制衡的價值所在。

這是個明確、正當的程序,我無法預見任何人怎麽可能得出部長同時是法官和陪審員,或有能力操控核武器按鈕的結論。決定刑罰的是法庭,不是部長。除非是妨礙司法的言論,提出上訴的過程中,評論權、發言權依然保留。這也就是說,個人仍可以繼續在網上發表言論說‘我成了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的目標,其他相關人士也能繼續這麽做。

——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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