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雇主發現家中現款失竊憤而報警,幹案的女傭情急之下竟將偷來的5002元放進塑料袋裏塞進私處,直到被送往女子監獄接受身體掃描檢查時才遭揭發,人贓並獲,昨天被法庭判坐牢16周。
案發在今年2月和3月,被告波比塔(28歲)是來自菲律賓的女傭,她的雇主是一名69歲的自雇商人。商人和妻子以及五歲孫子同住在實龍崗2道的組屋。
案發時,被告已在雇主家裏幫傭一年兩個月,主要職責是打掃和煮飯。
她面對兩項監守自盜和一項觸犯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的罪狀,控方以兩項偷竊罪加以提控,另外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她認罪後昨天被判刑。
案發前也偷走保險箱裏3000元
根據案情,今年2月22日,被告因家裏缺錢用,在打掃時決定偷走雇主一些值錢的東西。
女傭到雇主房裏到處翻找,最終找到一把鑰匙和一張寫著密碼的紙條,她一試之下成功打開雇主的保險箱,悄悄偷走裏頭的3000元。
兩天後,女傭到烏節路的一家彙款中心把1500元彙回給家人,3月3日又將其余1500元彙回國。雇主當時並未發現現款失竊。
3月6日上午,女傭食髓知味,再次打開保險箱偷走裏頭的5002元現款,還把錢藏在她房裏的一包衛生棉裏。
雇主起身後發現保險箱裏的錢不翼而飛,立刻報警,還說懷疑是女傭偷走的。
警方上門調查後當場逮捕女傭。女傭于3月8日被控上法庭,法官在她被控後下令將她還押在樟宜女子監獄。
當晚,女傭在監獄接受掃描儀的檢查時,被發現她的私處裏藏有不明異物,經檢查發現她竟將偷來的5002元放進一個小塑料袋裏,然後塞進私處,企圖帶進監獄。
一般相信,雇主報警後,警方上門調查時搜尋了被告的房間,但到處都找不到那失竊的5002元,被告應是一時情急就直接把錢塞進私處企圖瞞天過海,但最終還是難逃法網。
法庭文件並未揭露5002元的鈔票面額。
被告求情說她爲自己的偷竊行爲深感後悔,希望雇主能原諒她,她也說要照顧父母,請求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