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視頻被上載到社交媒體後,六名騎士被指涉“多重違法”,其中包括將電動踏板車騎上馬路、超速行駛,以及非法改裝電動踏板車。他們也很可能沒爲電動踏板車注冊。
羅妙婷 報道
六輛電動踏板車被指在林厝港路上“賽車”,其中一名騎士頭上的攝像機顯示,他的電動踏板車當時以時速超過120公裏的速度狂飙。
根據陸路交通管理局條例,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或行動輔助工具不准在公路上使用,而且林厝港公路的時速上限僅50公裏。
上傳的視頻畫面左下角的車速表(speedometer)表針在短短23秒之內,從每小時40多公裏一路飙升到驚人的120公裏以上,電動踏板車速度之快,馬力之大,讓人看了咋舌。
受訪業者:
本地改裝電動踏板車屬犯法
有關視頻被上載到社交媒體後,六名騎士被指涉“多重違法”,其中包括將電動踏板車騎上馬路、超速行駛,以及非法改裝電動踏板車。他們也很可能沒有爲電動踏板車注冊。
零售商Escooter Division創辦人歐文強(35歲)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電動踏板車改裝後確實有可能飙到120公裏的時速,但是他說:“把電動踏板車開到這樣的速度不是一般人能夠操控得來的,非常容易出事。”
歐文強也強調,電動踏板車不宜改裝,因爲電動踏板車是根據車身能負荷的速度來進行設計的,曾有顧客改裝電動踏板車的車速,出事導致踏板車斷成兩截。
他還說,外國雖然有些電動踏板車速度比較快,但是那些型號的車身車輪都比較大,騎行比較平穩。“以本地而言,改裝電動踏板車是犯法的,公衆不應自找麻煩。”
當局規定,電動踏板車在人行道時速不可超過10公裏,在腳踏車道和共用道騎行則不可超過時速25公裏,電動踏板車也不允許在公路上騎行。
使用不合規定電動踏板車的騎士初犯時面對高達5000元的罰款,或被判坐牢三個月或兩者兼施,在公路上騎行電動踏板車,則會讓初犯的騎士面對高達2000元的罰款,或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另外根據視頻中投射在路上的影子判斷,飙車的除了拍攝視頻的騎士之外,還有至少五人在玩電動踏板車,六人奔馳在深夜的公路上,互相超車取樂。
有網民直斥六人在玩命,踏板車以如此高速馳騁,只要撞到路上一個小坑或小石塊,他們可能會連命都保不住。
一名李姓網民就說:“我的友人以80公裏時速轉彎時出意外,身體左邊完全癱瘓,醫了很多年。”
把電動踏板車開到這樣的速度不是一般人能夠操控得來的,非常容易出事。
——零售商Escooter Division創辦人歐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