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籠油站三天前淩晨發生血案,71歲男子涉嫌以剪刀刺傷另一男子的左背和右頸,前天(5月17日)在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名下被控。
被告蔡亞順(譯音)被指在星期四(16日)淩晨約3時50分,在芽籠路靠近芽籠4巷的蚬殼油站刺傷男子賽夫丁。
控狀指出,被告利用一把刃長九公分的剪刀,在賽夫丁左肩以下的背部留下一道三公分深的傷口。賽夫丁的右頸也被割傷,傷口有四公分長。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鞭刑,或其中兩者兼施。法官批准被告以1萬元保釋,案展6月10日過堂。
《聯合早報》記者前晚10時走訪案發油站時,油站有約五名員工值班,兩人負責看管收銀櫃台,三人負責添油的工作。由于案發時正值淩晨時分,路上車輛不多,因此協助顧客添油的員工只有一人。據了解,該名添油員工目睹傷人事件。被告和傷者都不是油站員工,一般相信,兩人事發前不知何故發生口角,演變成肢體沖突,從油站外一路追打至油站內。
兩人繼續扭打糾纏,被阻止時賽夫丁已經被刺傷血流如注,救護車到場將他緊急送院。警方也接獲通報趕抵油站調查,當場將被告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