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海起訴兩名理事陳澤平與陳永益對他做出具誹謗性的言語攻擊,甚至慫恿公會聘請律師對他展開調查。他要求法院發出禁制令,阻止答辯人繼續誹謗他,並要求兩人做出賠償。兩名答辯人否認曾對陳文海做出誹謗性的指控。
海南陳氏公會又掀誹謗官司,前會長陳文海指責兩名理事對他做出诋毀聲譽的人身攻擊,並且離間他與其他會員的關系。訴方稱事端疑似源于陳文海不批准公會每年撥用3萬元,聘請對方所推薦的非海南籍貫戲班。
被列爲第一答辯人的陳澤平則駁斥,他當初是替另一名會員提出建議,所引薦的是合唱團而非戲班,用意爲提升公會的知名度。陳澤平與第二答辯人陳永益否認曾對陳文海做出誹謗性的指控。
根據《聯合早報》所查閱的法庭文件,海南陳氏公會前會長陳文海(77歲,退休商人)今年3月入禀高庭,起訴陳澤平與陳永益對他做出具誹謗性的言語攻擊,诋毀他在公會的聲譽並影響其地位,甚至慫恿公會聘請律師對他展開調查。他要求法院發出禁制令,阻止答辯人繼續誹謗他,並要求兩人做出賠償。
案件前天(5月22日)在高庭進行審前會議,陳澤平與陳永益分別于昨早和上個月23日,通過律師提呈答辯書給法院,雙雙否認訴方的所有指控。
陳文海在2008年至2011年出任公會會長,2014年至2015年擔任管委會理事,目前是公會終身會員。陳澤平曾擔任會務顧問,與陳永益同爲現任理事。
訴方在索償書中稱,陳澤平爲人霸道,倘若有違他的意願,他就會挑撥離間,讓會員之間産生矛盾,以達到目的。有一回,陳澤平向時任會長陳文海建議,讓公會聘請陳澤平朋友所管理的戲班,費用爲每年3萬元。
但陳文海沒有答應,理由是該戲班成員非海南人,負責人也不姓陳,這麽做不符合公會原則。訴方指陳澤平很不高興,自此嘗試排擠陳文海和拉攏其他理事,包括悄悄邀約理事們出外用餐。
訴方稱,陳澤平在2013年底發信給會員與理事,針對佘街會館建設工程與遴選會長規則等事情,對陳文海做出不實指控。隔年3月,陳澤平又發信給理事詢問建設成本一事,並且鼓勵管委會花錢聘請律師調查陳文海。訴方也指責陳澤平嘗試發起罷免陳文海會員資格的行動,陳永益則在旁附議。
理事稱當時代替會員 建議請合唱團而非戲班
不過,陳澤平極力否認和駁斥指控,他稱陳文海並非訴方所說的在公會裏德高望重。根據答辯書,陳澤平確實曾建議公會聘請團體來提升公會的知名度,但他建議的是合唱團,非訴方所稱的戲班,而且是代替一名會員提的建議,陳澤平並不認識合唱團成員。至于私下邀約理事吃飯,那是出于好朋友之間的邀約。
針對發給會員與理事的信件,陳澤平駁斥,該信件內容是對公會當時的情況做出公平陳述。這包括陳文海與其他人利用會所來打麻將和賭博,而沒有善用空間來舉行有利公會發展的活動。
官司料在6月份舉行下一次審前會議,代表訴方的是Ignatius J & 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兩名答辯人則聘請許俊源律師(Eldan Law LLP)代表他們。
海南陳氏公會在1935年創立,根據公會網站資料,目前有700多名會員。這些年來,會員數次卷入官司,相互發起訴訟。公會名譽顧問陳文安曾起訴陳文海等三名前理事誹謗,官司在2016年1月以和解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