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韓國的建築公司LT Sambo Co.,Ltd(新加坡分行)被控涉嫌于2017年11月17日,在未獲得活動准證的情況下,在馬林百列路操作一款名爲DJI Phantom 4的輕型無人機,因而觸犯了航空條例。一名公司代表表示有意認罪,案展6月18日過堂。
韓國建築公司涉嫌在馬林百列路無牌操作無人機,昨早在抵觸航空條例的罪狀下被控上法庭,成爲本地第一起因無牌操作無人機而被控的案件。
一名公司代表當庭表示有意認罪,案展6月18日過堂。
根據控狀,被控的是一家來自韓國的建築公司LT Sambo Co.,Ltd(新加坡分行),前身是Sambo E&C Co. Ltd(新加坡分行)。
控狀顯示,該公司涉嫌于2017年11月17日,在未獲得活動准證的情況下,在馬林百列路操作一款名爲DJI Phantom 4的輕型無人機,因而觸犯了航空條例。
控狀中的DJI Phantom 4無人機重量爲1.38公斤,是由中國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DJI)生産。
根據介紹,Phantom 4采用鎂合金芯體質材,降低重量的同時,也增加機身強度。2017年在本地推出時的售價近2000元。不過,生産商的網站顯示已停止生産該款無人機。
無人機的管制框架在2015年6月生效,公司企業和公衆在使用無人機前須向新加坡民航局申請准證,除非無人機是作爲休閑或研究用途,且重量不超過7公斤,並在室內使用。
准證分爲兩類,即業者准證(operator permit)以及活動准證(activity permit)。
除了需申請准證,無人機不得在未經允許飛入機場周圍5公裏的範圍;在5公裏以外則不得任意飛到超過200英尺的高度,或在禁飛區及危險地區飛行。
另外,無人機不得裝載危險物品,如武器、生化及放射性物質等,也不得在未獲批准的情況下排放任何物體。當局也把保安敏感地帶列爲保護區,除非使用者獲得特別允許,否則不得在保護區操作無人機,或使用無人機進行拍攝。
根據今年3月的報道,我國目前只將緯壹科技城和濱海南碼頭設爲無人機飛行區,讓公司和研究機構測試與海事業相關的無人駕駛飛行系統科技,包括爲船只提供無人機包裹遞送服務。
三男子違例操作被嚴厲警告
警方去年逮捕了三名違例操作無人機的男子,皆被給予嚴厲警告。其中一名25歲男子于去年8月7日操作一架無人機,並撞上橋北路的一棟建築。由于該地點是限制區,男子因而被嚴厲警告。
另外,警方也在去年8月9日國慶日當天接到兩起報案,指兩名分別32歲和49歲男子在沒有獲得准證下,分別在濱海堤壩和摩天觀景輪一帶的“特別活動區”(Special Event Area)內操作無人機。
在特別活動區內擁有或操作無人機將觸犯公共秩序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12個月,或罰款最多2萬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衆,在活動慶典現場操控無人機會對公衆安全造成威脅,尤其是在煙火燃放區域,若不幸發生意外將給在場的民衆帶來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