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監管公司首席執行官陳文仁昨天說,目前已有一些案子正在處理中。經過上市紀律委員會審訊之後,監管公司將公布一份名單,列明哪些上市公司觸犯了什麽條例。若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施予罰款,名單也會列明各家的罰款金額。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預計于今年內對那些違反上市條例的公司采取執法行動,部分公司可能會面對最高達七位數的罰款。
新交所監管公司首席執行官陳文仁昨天出席“2019年新交所監管研討會”之後接受《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目前已有一些案子正在處理中。
經過上市紀律委員會(Listings Disciplinary Committee)審訊之後,監管公司將公布一份名單,列明哪些上市公司觸犯了什麽條例。若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施予罰款,名單也會列明各家的罰款金額。
陳文仁並未透露這份名單將于何時公布,至于會否在今年內,他說:“我當然希望如此。”
新交所監管公司是于2017年成立。2015年10月,新交所已被賦予這項新權力,向公司施予更嚴格的懲罰,包括高達七位數的罰款。
新交所監管公司監管發展與政策主管周正瑜,昨天在研討會上回顧我國的監管環境時說:“我們正處于一個過渡期。你們可能發現我們在采取執法行動方面似乎出現空白,這是因爲我們正從一個舊程序過渡到新的程序。”
監管公司若要采取執法行動,各個案件必須經由獨立委員會審訊,而審訊也只能在所有正當程序完成之後才能展開,例如發出要求解釋信。
過去兩年 發出19次遵循通知
周正瑜也指出,自2015年10月以來,他們可以向公司發出遵循通知(Notice of Compliance)。“如今有了更廣泛的權力範圍,我們的反應更加迅速,也能根據不同的情況做調整。”
他舉例,監管公司曾要求公司委任特別審計師,而且只向監管公司彙報。
過去兩年,監管公司一共發出了19次遵循通知,有的時候是針對同一家公司發出超過一次遵循通知。公司若不履行遵循通知的要求,即違反上市條例,監管公司可對它采取執法行動。
陳文仁說,監管公司接下來仍會持續作出改善。例如預計在不久後展開公衆咨詢,了解各界對委任第二名審計師的看法。
陳文仁透露,監管公司也正在爲“告密者”(Whistle-blower)設立一個專屬辦公室。
是否發季度業績 可能交由股東決定
然而,任何監管過猶不及都是問題。新交所監管公司主席陳清漢昨天以公司是否要發季度業績報告爲例表示,“我個人認爲,季度業績給公司造成負擔,而且不一定帶來預期中的好處。上市手冊已要求公司及時披露重要事項。”
是否廢除季度業績至今仍未有定案。陳清漢透露,大家考慮的另一個方式是放寬架構,例如提高須要發季度業績的公司市值,以及若獲得股東同意,公司可以不發季度業績,但必須定期檢討這項協議。
陳清漢說,最終建議目前交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考慮。
博納産業(PropNex)總裁伊斯邁(Ismail Gafoor)昨天在圓桌討論時說,爲了讓公司專心發展業務,每半年發一次業績報告應該足夠。
博納産業于去年7月在新交所主板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