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律師”蕭丁明涉嫌恐嚇要殺女職員江佩珊,並用手指戳她額頭、多次掌掴她等。他也被指對另一名女職員陳珠雲動粗,把她推倒在地上。此外,蕭丁明也與外甥女江欣瑩爆發激烈沖突。
侯啓祥 報道
“明星律師”蕭丁明涉嫌對三名女職員動手,或打耳光,或推倒在地上,或用手指戳額頭,還被指恫言要拿刀殺其中一人,昨天被控四項控狀。
蕭丁明(46歲)昨早在圖拉辛根律師的陪同下到國家法院,面控時神情鎮定。
案展下月5日過堂
主控官古瑪裏山副檢察司告訴法官,被告面對一項蓄意傷人,兩項動粗和一項觸犯防止騷擾法令控狀,如果他願意認罪,控方將以蓄意傷人和一項動粗控狀讓他認罪。
不過,圖拉辛根律師表示這是案件第一次過堂,要求法官展期四周,以便向總檢察署陳情。
法官批准所請,案展7月5日過堂。
被告是Samuel Seow律師事務所董事,被告被指在2018年4月3日和17日犯案。
控狀提及的三名女受害者,分別是律師事務所職員江欣瑩和陳珠雲,以及在蕭丁明名下娛樂公司工作的江佩珊。
江欣瑩據知是蕭丁明的外甥女,已經離開律師事務所。另一名受害者江佩珊則是在蕭丁明的一家娛樂公司工作,蕭丁明面對的四項控狀中,有兩項涉及她。據了解,江佩珊還在娛樂公司上班。
蕭丁明涉嫌在去年4月3日晚上大約8時,在辦公室對江佩珊說出具恐嚇性的話,即“我要拿一把刀殺你”。
他也被指在4月17日下午大約6時左右,在辦公室先用手指戳江佩珊額頭,跟著再抓住她的雙臂,把她推向桌子,並多次掌掴她的臉頰,導致她的臉頰有觸痛感覺。
曾代表多名藝人打官司
蕭丁明也被指在同一天下午大約5時58分對陳珠雲動粗,把她推倒在地上。
蕭丁明在本地、馬來西亞、菲律賓和中國開律師事務所,曾代表蔡健雅、鄭雪兒等本地藝人打官司;曾與前女助理鬧糾紛的陳之財,曾被控酒後駕駛的已故藝人馮偉衷,都是蕭丁明的客戶。蕭丁明也擁有經紀公司,曾承辦“獵美男”和聯辦“華誼兄弟時尚新星盛典”等活動。
事情在去年發生後,有女職員就報警指蕭丁明動粗等,網上過後更流傳一個超過10分鍾的音頻,錄下蕭丁明與外甥女爆發激烈沖突的經過。
今年4月,蕭丁明在辦公室涉嫌對兩名女職員動粗的視頻也被放上網,並在YouTube流傳。這兩則監視器畫面的視頻日期皆爲去年4月17日。
蕭丁明面對的四項控狀,其中以蓄意傷人罪的刑罰最重,罪成可判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