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已燒過一回,獨居男子照舊把收集來的舊物擺在走廊,結果前晚又再起火,所幸鄰居發現得早,拉水管把火撲滅。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淡濱尼45街第492E座組屋在4月15日疑遭人蓄意縱火,居民廖偉強(63歲)堆積在11樓走廊上的雜物燒了起來,導致四人因吸入過多濃煙而送院。
本報前晚接獲居民來電,指廖偉強的單位大門外在當晚8時左右再度發生火患。記者趕到現場時,火勢已撲滅,屋主正滿臉愁容,站在走廊整理燒毀的雜物。
廖偉強受訪時說,經過第一次火患後,他雖仍繼續撿舊物謀生,但家中和門外的雜物已清除約七成,沒想到前天出門半小時就發生火患。
他透露,平時外出前會習慣地點香,懷疑是香灰掉在雜物上起火燃燒。
事發時,住在11樓的鄰居莎麗(35歲,家庭主婦)出外倒垃圾,經過廖偉強的單位,發現雜物失火,立即通知民防部隊。
兩個月前曾幫忙滅火、住在12樓的熱心居民胡辛(59歲,清潔工)再次拉水管滅火。
他說:“我看見一些居民慌張地跑下樓說11樓著火了,我馬上跑上樓拉水管。”另有兩名男居民在旁協助他,三人合力將火撲滅。
據記者觀察,廖偉強除了在走廊堆積雜物,也將一些雜物放在滅火水管箱裏。胡辛說,雜物不免讓他手忙腳亂。他補充說,可以理解拾荒是爲了生活,但環境的安全人人有責,希望鄰居別再把雜物堆在走廊上,萬一失火而火勢蔓延,後果會很嚴重。
民防部隊受詢時證實這起火患,沒有人在事故中受傷。
短短兩個月後又發生火患,廖偉強對鄰居感到十分抱歉,聲稱要改行,不再收集舊物。
他說:“我已盡量減少在門口堆放雜物,現在連剩余的雜物都燒光了,我打算不做加龍古尼,找一些兼職工做。”
鄰居黃文榮(59歲,裝修商)指出,他一歲半的兒子在兩個月前的火患中因吸入濃煙送院治療。他事後深怕曆史重演,所以花了190元自備滅火器。
同住11樓的居民塞夫(37歲,清潔公司主管)則說,他家的兩個孩子,只有4歲和5歲,火患接連發生,讓一家人每天提心吊膽,正考慮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