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局將持續監測有關蚊蟲滋生的懲罰條例,確保相關懲罰適當且具有足夠的威懾力。
根據《控制害蟲與殺蟲劑法令》,一旦被發現有伊蚊滋生處,業主將可面對高達5000元罰款或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懲罰也會加重。
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前天書面回複議員朱倍慶(淡濱尼集選區)有關現行懲罰條例能否有效震懾違例者,以預防骨痛熱症傳播時表示,環境局最近一次檢討懲罰制度是在2016年,將原有只對骨痛熱症黑區內被發現有蚊子滋生的屋主施行罰款,擴大至全國範圍的屋主。
作爲環境局預防骨痛熱症傳播的工作之一,環境局的稽查員會定期檢查住宅和公共場所。
馬善高提供有關蚊子滋生稽查的最新數據顯示,環境局在今年頭五個月進行了超過37萬2000次檢查,當中發現大約6500起蚊子滋生案例。對住宅采取執法行動的約有900起,包括三起重犯案例。另外950起是針對其他場所采取行動,包括建築工地與商業場所。
針對蚊子滋生的執法行動總數在2016年至2018年之間有增加迹象。
根據環境局網站,截至本月6日,今年骨痛熱症的累計病例已有6721起,比去年同期病例多四倍。